本报讯(记者崔小明)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督查《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情况。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经委、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部门介绍了有关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瑞法出席会议。
据了解,2007年10月《条例》公布实施后,我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建立了党委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和稳定形势制度;市、县(市)、乡镇(街道)三级将综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深化平安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推进和谐促进工程建设,全市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成率达到了100%,社区、较大村、规模企业综治工作室建成率分别达到100%、90%和90%。今年年初以来排查出的42个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已经成功化解40个;22个突出治安问题已完成整治21个。1月至8月,全市刑事案发总量、8类案件同比分别下降3.3%和14.7%。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会议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