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0月31日讯(记者 梁国瑞 通讯员 汪建强)记者刚刚从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截至今天上午,涉嫌引起福建12名输液儿童不良反应的浙江省巨能乐斯药业有限公司产注射液全部得到控制(除已经使用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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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产品为该公司生产的5%葡萄糖注射液(250ml,2.5g),批号为08091522。温州市药品检验所和企业分别对留样品种进行了检验,除无菌检验外其余项目均符合药品质量标准的规定(无菌检验需14天)。
10月28日,福建省妇幼保健院12名正在输液的儿童先后出现寒战、高热等不良反应,所用药品涉及标示为浙江巨能乐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08091522批号5%葡萄糖注射液(250ml,2.5g)。
不良反应事件发生后,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通知相关单位,紧急暂停巨能生产的08091522批号5%葡萄糖注射剂(250ml,2.5g)的销售、使用。同时,派出专家组对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开展全面调查,抽取药品留样送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并对此次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截至10月30日24:00,专家组在企业现场检查尚未发现异常情况。
经核实,浙江巨能乐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注射液主要销往福建、江苏无锡、河南许昌等地,浙江省金华市也有少量销售。
截至2008年10月31日上午9:00,该企业销售的11960瓶该批号注射液,已使用284瓶,未使用的已经全部暂控。除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使用后出现不良反应外,未收到其他省市使用该公司产该批号葡萄糖注射液相关不良反应报告。
目前,浙江巨能乐斯药业有限公司已经采取预防性措施,主动停产,主动召回疑似问题批次注射液,并暂停所有葡萄糖注射液的销售。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根据专家组进一步现场检查情况和最终药品质量检验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如无药品质量问题,将协助企业做好善后工作。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梁国瑞 汪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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