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0日讯
40岁的阿峰在杭州做小生意,和小他15岁的小丽同居了3年。原妻因此和阿峰离了婚。他以为马上可以与小丽结婚,没想到小丽提出分手,已在小丽身上花了10多万元的阿峰竟强行与她发生关系,闹得自己锒铛入狱。
7月7日,凌晨5时许,阿峰在富阳一家网吧以言辞威胁的方式强行将小丽带出网吧并推上车。回到自己的住所后,他不断以拳打脚踢、扼颈、牙咬、及人身侮辱的方式对小丽进行伤害,还以言辞相威胁,并强行与小丽发生关系。
当天下午1点左右,阿峰因事离开暂住处,小丽马上报了警。7月20日,阿峰被警方抓获归案。
下城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公诉机关的指控,阿峰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的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应予处罚。阿峰的行为还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阿峰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