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1日讯 工业企业搬迁后,原地块的土壤会不会有污染?如果在这样的地块上开发建房,会不会对人体产生影响?针对这一问题,今年两会期间,绍兴市政协委员金雨亭提交了一份《工业企业搬迁后对污染土壤的整治和修复亟待引起重视》的提案。这一提案引起了环保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市环保局已采取相应措施。
今年4月,绍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市区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对二环线内327家工业企业实施大规模提升转型搬迁。“通过大举搬迁工厂,减少了污染,减少了噪声,减少了交通拥挤,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也留下了土壤污染防治问题,需要引起重视。”金雨亭说。
据环保部门调查,目前市区实施搬迁转型和提升的工业企业中可能产生土壤污染的单位在31家左右,主要分布在印染、电镀、化工、热电等行业。今年计划搬迁的企业共有65家,其中有9家单位可能产生土壤污染问题。
金雨亭在提案中认为,城市建设初期和中期的化学、印刷、医药、电镀、印染、冶金等工业经过多年发展,企业厂区的土地受到了严重污染,尤其以重金属土壤污染为主。污染的土壤如不加以清除和修复,不仅可能引起地下水源、空气、地表水的污染,而且会长期危害生活,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因此,工业企业搬迁后,必须对原来的工业用地进行污染评估或污染修复,使其达到再次开发利用的功能需求,保障我市环境安全。
根据这一提案,绍兴市环保局在土地管理、开发区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加大对污染土壤整治和修复的力度。该局在答复提案时表示,对已经搬迁的绍兴自行车厂、绍兴公路段水泥厂、绍兴化工总厂和绍兴钢铁厂等企业,在搬迁时已经基本作了遗留污染物清理;在地块开发时,环保部门要求每个地块都进行土壤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还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有关开发商做好土壤清理和修复工作,在项目投入使用前由环保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对已出让的其他地块,绍兴市环保局要求开发单位将土壤环评内容作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土壤环境监测和评价,然后根据监测和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使用功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土壤清理情况列为“三同时”监管和验收的必备内容。对尚未搬迁的企业,环保部门要求在其搬迁时,将遗留污染物清除作为搬迁的重要内容。在土地管理部门公开出让地块时,将地块内土壤整治和修复作为前置条件,要求开发商对地块土壤进行整治和修复。
“希望各项措施能够落实到各个企业和地块,并进行有效监督。”金雨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