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1日讯 昨天,绍兴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又收到两张民意测评表,上面是市区某建筑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对数名质监人员的评价。记者获悉,今年以来,绍兴市质监总站实行日常性民意测评制度,质监、检测人员均要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
据了解,为提高服务效能,深化行风建设,市质监总站重新修订《职工行为规范处罚实行细则》和《廉政纪律》制度,明确处罚力度。质监人员利用职权推销建筑材料、建筑业务,在竣工验收、中验时收受礼金、礼卡、有价证券等,检测人员弄虚作假、涂改检测数据等,将会受到扣除当月奖金、取消全年奖金、调岗、解除用工合同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那么,如何有效监督质监、检测人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现象呢?为了建立畅通的监督平台,市质监总站多管齐下,除了在媒体上公布投诉电话和网上投诉平台地址外,还实行日常性民意测评制度。质监、检测人员完成工程验收、建材送检等工作后,相关的施工、监理等单位都会收到一张对质监、检测人员的民意测评表,以及一个写着市质监总站地址、贴着邮票的信封,以方便相关人员匿名填写后寄回。
记者发现,该测评表上的评价内容设置十分细致,既有“有无推销建材、收受礼金”等廉政建设方面的内容,也有反映检测人员工作能力的内容。“民意测评表的回收率在80%以上,对检测人员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绍兴市质监总站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测评中发现的问题,一旦查实,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