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浙江省“十佳检察官”候选人简介:胡青,女,39岁,大学文化,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该同志视“公正执法”为自己的政治生命,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始终坚持依法办案,13年来审查起诉1000余件案件无一错案。她出庭支持公诉的某公司总经理应某某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故意销毁会计资料案,临安市县级领导干部郑某某受贿案等,均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其中一件被选为示范庭,供中美法学专家交流、观摩。由她负责实施的省未成年人案件暂缓起诉的改革试点,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先后被评为市、省“十佳公诉人”;2006年获首届浙江省控辩大赛“十佳辩手”。今年又被评为区“劳动模范”。
多年以来,胡青一直在脑子里演算着一道加法题:公诉+人生=?,这道算术题虽然不能用明确的的数字来解,但她的心里已经有了个答案!1995年至今,14年的公诉工作,历练了她的气质、心态和思维方式,使她清澈的目光更呈现出从容、自信之美。14年中,她审查起诉了一千余起案件,无一错案,并因业务精湛先后荣获省、市十佳公诉人称号。用执着书写公诉人生,用信念守护公平正义。这就是胡青给出的答案。
剑胆琴心,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1995年,胡青通过全省政法系统招干考试进入上城区检察院,分配在公诉科工作。对于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她都遵循“起诉无小案,严把质量关”的原则,细致认真地审查证据材料,确保案件质量。在办理干某某强奸案时,被告人与被害人突然同时翻供、翻证,这是刑事诉讼活动中十分棘手的情况,但她没有畏难害怕,而是通过对证据的反复推敲以及严密、周到的取证工作,终于查清了被告人亲属唆使、贿买被害少女做伪证的事实,维护了被害少女的合法权益。并以妨害作证罪起诉被告人母亲,使企图用不法手段妨害司法公正的当事人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未成年人程某某盗窃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胡青在审查案卷时并没有因为案情简单而有所松懈。经过仔细审查,她发现程某某对其出生年月的供述中有一次与户籍证明不一致。未成年人的出生日期直接关系着是否对其定罪处罚,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她做了大量取证工作,查明嫌疑人出生日期是事隔数年后由同村人代为申报,申报的出生日期有误。最终依法对程某某做了不起诉处理,把住了起诉关。办理周某等四人故意伤害案时,针对被害人脑出血CT报告影像不清的问题,她多次向有关专家咨询,并就被害人脑部“蛛网膜下腔出血”的医学鉴定进行了重新鉴定,后经鉴定不能认定脑出血,被害人重伤的法医鉴定失去依据,只构成轻微伤,依法应做绝对不起诉处理,公安机关主动撤回了此案。在办案的同时,牢固树立法律监督意识,也是她履行检察职责的一项重要内容。办理濮传忆盗窃一案时,在核对证人签名及公安立案材料的过程中,她发现了有关承办民警做假报案材料、假笔录的违法现象,通过及时的检察建议,严肃了依法取证的法律规定。
巧总结勇创新,公诉业务展风采
2004年,杭州市十佳优秀公诉人;2005年,浙江省十佳优秀公诉人;2008年,杭州市十佳检察官。胡青的公诉人生高潮迭起。其实,每一项荣誉的取得,都离不开她的辛勤耕耘。每承办一个案件,她都会做好详尽的办案总结,查找办案中的不足,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同时在办案中,不局限于原有的经验,不墨守成例,注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俞某某交通肇事一案中,她从诉讼理论和证据学的角度出发,大胆对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提出质疑,对推定责任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理论思考,使该案成为上城交警部门处理类似案件的一例典型案例。在办案同时,她还非常注重案件的社会效果及办案后的延伸工作。作为青少年维权工作的负责人,她以女性特有的耐心、细心和精心,不仅将公正、严谨体现在办案中,还把维权意识融入到办案中,使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各项流程走向规范化、细致化,人性化。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她边摸索边总结,积累了一套较为先进的工作方法,成功地进行了浙江省首例暂缓起诉的改革试点。其中一名缓诉对象的母亲在儿子考入大学的时候还专程赶到检察院,流着泪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此外,她还多次与媒体联手,与中国青年报浙江记者站推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新闻调查活动的专题报道;与浙江省人民广播电台“以案说法”栏目联和推出了青少年法制宣传直播节目等,取得良好的宣传和教育效果、2005年,被评为杭州市“保护明天行动”先进个人。以身作则,用心做好团队带头人
作为一名公诉人,出好庭,特别是出好复杂、有影响的大庭,是工作能力的最好写照。作为一名主诉检察官,胡青先后审查、出庭公诉了在杭州地区、金华地区以至全国引起重大反响的钟志斌故意伤害案,浙江鹰鹏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应明明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故意销毁会计资料案,原临安市副市长郑柏松受贿案,原西湖看守所所长傅任龙受贿案,原杭州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钱松年受贿案,原闸口电厂财务科长吴怀苏挪用巨额公款案及朱品美诈骗案等一系列案件。在钟志斌案中,面对媒体的高度关注,受害方与被告方律师关于定性、法律程序的强烈分歧和争执,通过庭审活动中客观严谨、有理有节的指控,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和社会效果,后该案被评为杭州市十大优秀公诉庭第二名。郑柏松受贿一案作为宣教案例在杭州电视台“廉政经纬”节目中播出,受到了广泛关注。朱品美诈骗案还被选为示范庭,供中美法学教授交流、观摩,得到高度赞扬。竞争上岗成为公诉科科长后,她不仅带头办案,狠抓案件质量,积极撰写理论性调研文章,还注重抓好科室的创新创优,提高科室的整体能力和素质。实行科室内部二次量化考核,激发办案积极性,强化责任意识;确立审查起诉“三落实”标准和案件会诊制,夯实案件办理的质量基础;建立审查起诉工作备忘录,督促侦、诉共同提高办案质量;建立未成年人家长会制度、狱内探访制度,开展“检察官对你说”等一系列主题活动,使青少年维权工作产生新的亮点。几年来,上城公诉团队在市检察机关的业务评比中成绩蜚然,2007年,综合成绩跃居全市第一,并被评为上城区“三八”红旗集体,荣获团市委颁发的“青年文明号”以及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授予的侵犯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