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5日讯
鳞次栉比的户外广告,是城市繁荣的标志,可是散乱无序的样子,也会影响都市景观。今后,杭州市区大街小巷、绿地广场等公共资源上,可能不会再出现大大小小的“专业”广告牌。那些颇具商业价值的广告,只能“依附”在规定的路灯杆、交通标志杆、公用电话亭、售报售货亭等公共设施上面。
户外广告整治打组合拳
记者昨从杭州市户外广告设置工作专题会上获悉,为清理扰乱视线的户外广告,杭州市打出一串“组合拳”:
第一招,专项整治广告乱贴现象。去年起至11月10日,已拆除(规范)户外广告731块,拆除绿化带上各类违法广告205块。
第二招,请中国美院编制《城市形象系统规划与设计》,把商业味的广告与城市美学、城市形象联系起来。总体规划有望本月底完成,下月中旬率先完成两条样板路的规划设计。今后,城内户外广告投放将与各种公共设施有机整合,集中在“两亭两杆”,即公交亭、售报售货亭、照明杆件、交通杆件。
第三招,已起草完成《关于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实施意见》,目前在征求意见。今后户外广告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经营、统一管理。
《实施意见(草案)》提出的“4+X”模式最引人关注。通俗地说,是由“4+X”个主体,负责主城区公共产权范围内户外广告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营运。
“4”指公交集团负责交警交通指示系统,城管系统负责果壳箱,公交候车亭、公交车、公共自行车等广告资源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城投集团负责道路、桥梁、高架、过街通道、广场、河道、绿地、路牌等市政设施广告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华数数字电视公司负责城市电子户外广告屏的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地铁集团负责地铁站内、上盖物业的广告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
“X”即由交通、电力、电信、邮政、报栏等各种城市公共设施(城市家具)产权所有单位,负责做好各自的广告资源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
第四招,着手《杭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今年该《条例》已列入市人大、市政府立法调研项目,争取明年列入立法正式项目。
保障公益的取缔非法的
年内,城管办将继续抓紧完成49条道路户外广告整治。杭州有关领导表示:对于已存在的户外广告,合法的,将逐步取代;非法的,将坚决取缔。
逐步取消道路、绿地等公共资源上专门设置的广告设施。这意味着,未来杭州城区道路、绿地上可能再也见不到大大小小的、专门的广告牌;要确保公益广告的数量与比重。“一般公益广告应不少于该区域户外广告容量总数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