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1日《有人陆海“黑运”危险品》一文,报道了有船舶在定海西码头非法进行海上危险品运输,立即引起海事部门的关注,针对部分船主非法运输危险品,海事部门表示,将启动多项措施,并协同相关职能部门联手打击海上非法装运包装危险品船舶运输。
“报道中出现的船只,海事部门曾多次对其进行了查处。”舟山海事局监管二处负责人介绍,今年10月10日,在岱山高亭码头,海事部门查到该船正在非法装运包装危险品,对该船作出罚款人民币29600元的行政处罚。本月13日,该船又在西码头载运普通滚装车辆,因未持有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国籍证书、船长和轮机长未取得合格的船员适任证书、未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而被海事部门查获,受到罚款人民币17000元的行政处罚。
在被海事部门查获后,该船船主庄某曾写下了承诺书,承诺“在没有达到规定之前该船绝不再航行和作业。若有违规,愿被海事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从重处罚”。然而仅仅几天之后,该船再次非法运输危险品。目前海事部门正进一步对该船展开全力追查。
目前岛际危险品运输进一步规范,尤其是2006年舟山亿洋气体运输有限公司成立,基本解决了舟山岛际包装危险品专船专运问题。但部分无证船非法运输危险品情况还存在,其主要原因就是经济利益的驱动。很多危险品供货方只从节约成本考虑,冒险雇佣无证小船。
对此,海事部门将全力编织海上运输安全网络,并从三个方面下手加强对海上危险品运输的监管,舟山海事局下属各海事处和执法支队将把打击非法载运危险品运输船舶纳入到日常动态执法计划之中,一经查获从严处理;加强源头管理,走访船厂、码头等业主单位,通过业主单位对供货方提出安全运输要求,力争从源头上杜绝无证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对装卸危险品的码头单位加强管理,落实码头单位的管理责任,严禁无证船舶装卸危险货物。
舟山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危险品运输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海上运输的安全,则需要各个部门进行联合行动。从码头的双证管理,到船舶的安全营运,到企业安全责任的落实,都还需要各个部门的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