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温州市人民大会堂,参加市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和水价制度改革听证会的一名代表,在发言完毕后端起茶杯喝水。
浙江在线12月01日讯 温州市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立方米(吨)拟提高0.3元,同时按照1:1.5:2的级差推行阶梯式水价,这样的调整方案是否合理?昨天下午,温州市发改委召开市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与水价制度改革听证会。在3个多小时的听证会上,来自社会各界的23名代表各抒己见。大多数代表认为,适当提高价格是可行的,但提高的幅度和阶梯式水价的定额还值得商榷。市发改委表示,将与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见,对水价调整方案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经上报市政府审批后,再向社会公布最终结果。
近日,温州水务集团向市政府提出了关于市区供水价格调整的申请。市发改委根据有关规定,以听证会的形式征求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本次听证会代表由以下方面组成: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代表和有关部门代表。
从2003年10月开始,温州市区居民生活用水执行的价格为每吨1.6元,污水处理费每吨0.5元,由温州水务集团一并收取。为了准确核定居民生活用水的成本,市发改委成本队日前对温州水务集团2005年到2007年的供水成本进行了监审。市发改委提出,考虑到国家政策方面的影响、当前经济形势的变化、企业的实际运行情况和居民对价格调整的接受程度,本次市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原来的每吨1.6元拟调整到1.9元,污水处理费仍保持每吨0.5元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