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能以这样公平公正的方式来处理这件事,不管最终结果如何,我内心还是非常感谢。”在日前举行的海宁市首次信访事项复查听证会现场,市民姜先生如是说。
围绕海宁市南关厢直管公房租赁使用权问题,市民姜先生多次以信件、电话等方式,向信访部门寻求解决渠道。然而,这一事件时间跨度已近20年,许多证据已难寻源头,同时又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因此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如何依法公正处置该信访事项成了难事。
今年11月,海宁市出台的《信访听证暂行办法》,使类似信访件的解决有了新途径。办法明确: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事项,六类情形列入信访听证范围,相关方可以提出信访听证申请。“这是政府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一项新举措,也是给信访人提供自由陈述意见、辩论、质证的机会。”海宁市信访局局长朱建强表示。
在听证会上,信访人与信访相对人、承办单位就有关具体信访问题进行当面对话,参与各方陈述事实,摆出自己的证据和依据。听证员由行政系统以外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人士及法律工作者担任。在听取各方陈述后,听证员现场就疑点问题进行发问。听证会结束后,听证员“闭门”进行集体评议和合议表达,提出听证报告。“我们将在20天内作出听证结论,书面送达信访人。”朱建强说,听证结论并不等于信访处理意见,而是信访事项最终处理结果的依据。
“公道不公道,听了就知道”。听证会还邀请了街道、社区党员和居民等作为公信力代表进行现场监督。各镇、街道和部门代表及公民代表参与旁听。市人大代表傅建勤是一位社区干部,作为公信力代表,她全程听完了听证会。“这样公平公开地处理信访问题,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维护信访当事各方合法权益的诚意。”朱建强表示,举行信访听证会是我市推行阳光信访的有益尝试,把信访工作纳入社会舆论和公众监督之中,实现信访工作双向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