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3日讯
昨天,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信息,2008年起,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应征入伍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青年和全国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录取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的学生),杭州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宁波市对在甬在校入伍的大学生,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定额补助。绍兴市规定凡入学前非绍兴户籍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被批准入伍或直接从院校招为士官的,由其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政府按照义务兵家庭优待规定给予优待,当年底给予每人1.5万元一次性奖励。
衢州、嘉兴市也相继出台了鼓励高学历青年应征入伍的优惠政策。
省政府要求,为应届毕业大学生参军入伍开辟“绿色通道”、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考乡镇(街道)专职人武干部、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宁波市要求,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被批准招收士官后,荣立二等功、三等功战功以上的士官作为安置对象的重中之重,指令性安置到行政事业单位。嘉兴、绍兴规定凡在服役期间表现突出,受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伍和转业后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按立功等级不同,分别给予5至2分不等的理论笔试成绩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