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8日电 针对近期陆续出现的滥用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对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管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8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临床主要用于镇咳,疗效较好、使用面广,是老百姓常用的镇咳药品。正常使用是安全有效的,但如果大剂量使用,其中所含的磷酸可待因和麻黄碱两种成份作用叠加,会产生致幻作用,极易造成滥用,对人体造成损害,甚至危及生命。目前,该类药品在我国共有13个品种获准上市,其中最常见的是联邦口服液。
颜江瑛说,20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部分地区开始出现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滥用问题,滥用人群以青少年为主。自发现这一问题后,我国一直密切监测该类药品的滥用情况,2000年以来多次采取措施加强对该类药品的管理,2005年更明确规定零售药店必须严格凭处方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
她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各自辖区内组织开展一次针对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销售流向,以及药品零售企业是否严格凭处方销售等情况。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同时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经营行为,加大对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销售的,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药品批发企业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销售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及药品零售企业未严格凭处方销售,造成滥用并导致严重后果的,一律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崔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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