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日起,《杭州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开始实施。
《办法》规定,施工人员每年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规定的时间,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和维护,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要求,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注意事项等。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将建立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从业单位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情况。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可以公示其违规记录,并依法降低其资质等级或吊销其资质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