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9日讯 以后要是发生追尾等小的事故,不用像现在这么“麻烦”,要在原地静候交警、保险公司到场勘验,司机们可自行搞定。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得知,2009年1月1日起,我市开始实施《市机动车轻微无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暂行办法》,我市发生的交通事故有了快速处理的“通道”。
明年1月1日,由市交警部门牵头成立的“市物损交通事故快速服务中心”(位于车管所旁)正式运作。他将负责轻微物损交通事故的处理,“中心”由全市的8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交警入驻。
轻微物损事故,交警可无需到现场
12月25日下午两点,衢化路巨龙大酒店附近,一辆摩托车和三轮摩托相撞,人员没大碍,车子有小伤。2点15分,交警对事故进行了调节。2点40分,最终双方在交警调解下共识。
“这耗费了大量等待的时间和精力。如果事故发生在主干道上,还容易引起拥堵。”一名交警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目前车子发生追尾或刮擦碰撞后,司机一般都是先报警,在原地等待交警过来看现场、定责任,通知各自的保险公司过来拍照、勘察,而且不能去动车子。双方如果愿意协商,《协议书》需从交警手中领取。
但是明年1月1日后,要是发生这类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当事双方相互查验证件和保险凭证后,勿需等交警到场,就可以撤离事故现场进行协商。
车主最好随车备《协议书》
撤离现场后,双方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告,然后共同填写《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协议书》在交警部门办事窗口以及保险公司的投保理赔窗口免费发放,也可网上下载。
除了自行协商外,双方也可直接到“市物损交通事故快速服务中心”去处理。这是一个专门负责处理这类事故的机构。
另外,交警也提醒,最好车主们能在车上事先备一份《协议书》,万一发生事故后,可以快速填写,处理。
近半交通事故较“轻微”
轻微物损交通事故,是指我市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事故,事故没有人员伤亡,只有自身车辆损失,而且损失额在3000元以下的,或双方车辆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每天在市区(柯城、衢江)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大约有一半就是这类轻微物损的交通事故。因而,“快速通道”将大大简化事故的处理程序。
责任鉴定、赔付模式有变化
从2006年开始,全国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实行《暂行办法》后,责任鉴定、赔付模式也有变化。
发生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后,责任也不再如以往划分的那么细致,只划定了全部责任和同等责任,取消主、次责划分。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有以下7种行为的:追尾;逆行;倒车;溜车;开关车门;违反交通信号;未按规定让行,当事人将承担全部责任。那么出事故后,双方只需到全责方办理理赔。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负责双方车辆的定损、赔付。
如果双方负同等责任的,那么保险公司将分别对各自承保的车辆,进行定损赔付。
有如下情况,还得报警
交警说,发生了轻微物损交通事故,但是有以下行为的,司机们不能自行解决。一是驾驶人有违法行为,如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保险标志的;无驾驶证,或使用假证的;酒后驾驶的,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故意肇事的。二是事故撞坏公共设施了,或者车子撞得没法移动离开现场的。
如果发现这些情况,还得报警,有交警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