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瑞安市工商局公布了该市2008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案例显示,在这一年,汽车、食品等成为市民投诉的热点。今天,我们对8个典型案例作一次回顾,并请瑞安市消费委工作人员予以评析。通过这些消费维权故事,希望市民能得到一些启示。
针头险些吞落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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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今年4月22日,蔡小姐在瑞安某超市购买了两袋速冻水饺。5月6日早上,她家人从水饺中吃出一枚断截的注射针头。蔡小姐称,当时真是让她心惊胆战,如果吞了下去,后果不堪设想。最后在瑞安市消费委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该速冻水饺经销商一次性付给蔡小姐3000元,作为精神补偿。
瑞安市消费委有关人士点评:根据《消法》第七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享有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据瑞安市消费委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瑞安市民对食品问题的投诉共有82起,其中涉及质量问题的有69起。
一瓶啤酒炸伤脸
事件回顾:今年9月9日上午,瑞安市民王女士在自己经营的餐饮店里,准备把某品牌啤酒从箱中取出放到冰箱里,其中一瓶啤酒突然发生爆炸,王女士的上嘴唇被炸得全部裂开,鲜血直流。被人送到医院后,伤口一共缝了9针,给王女士留下了一道明显的伤疤。事后,王女士要求该啤酒代理商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和营养费等,而代理商只同意报销医药费。瑞安市消费委接到王女士的投诉后,对此进行调解。最后经销商一次性赔偿3万元给王女士,王女士表示满意。
瑞安市消费委工作人员点评:2008年共接到啤酒质量问题投诉39件。瑞安市消费委有关人士称,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商家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安装家电惹麻烦
事件回顾:今年9月份,周先生在新居装修完毕后,又安装了某品牌的净水器。几天后,净水器进水管与自来水管接口处发生脱落,致使周先生家中“水漫金山”,新装修的地板、墙面均受到不同程度损坏。经过工商人员调解,净水器经销商补偿周先生15000元损失费。
瑞安市消费委工作人员点评:如今,各类家电的售后服务已日趋完善,但安装工人上门服务后带来的问题却不少。今年,瑞安市消费委共接到安装服务类投诉25件,比往年有所增加,这也提醒市民在享受售后服务时,更要多观察安装人员是否认真,安装是否到位,以免造成其他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做、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
买汽车一波三折
事件回顾:今年4月10日,胡先生在瑞安某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1.8T的轿车,价格23.6万元。几天后,胡先生就发现汽车手刹失灵(手刹灯亮)。胡先生与车行协商后,换得了一辆同品牌的2.0T轿车,价格为25.9万元。胡先生没想到的是,10来天后,刚换来的新车又出现了问题,其安全气囊灯一直在不断闪烁。胡先生马上把汽车开到该车行4S店要求查找原因。半个多月后,胡先生到4S店准备提车时,发现汽车的前保险杠被损坏了。而4S店的负责人称,汽车进厂时就已经损坏,胡先生认为不合情理,便向消费委投诉。经过消费委工作人员几次调解,胡先生到该4S店换了一辆同品牌的试驾车,胡先生对此表示满意。
瑞安市消费委工作人员点评:随着汽车越来越普及,其投诉也逐渐升温。据瑞安市消费委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他们共受理汽车投诉53起,比前几年上升了不少,其中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占63%,主要涉及产品质量和维修质量等问题。
快递货物“三注意”
事件回顾:今年9月9日,消费者周先生委托瑞安某速递有限公司寄两部手机(一新一旧)给在萧山读书的女儿。9月11日,周先生女儿收到包裹,却发现里面的新手机不翼而飞。于是周先生与瑞安某速递有限公司联系。但对于赔偿问题,该公司一直没有作出答复。最后在工商部门的多次调解下,周先生终于获得赔偿。
瑞安市消费委工作人员点评:今年来瑞安市消费委共受理快递业投诉52起。工作人员对这些投诉进行调解时发现,快递公司和消费者双方在填写快递单时的不规范是造成纠纷的一个最主要原因。消费者在填写快递单时,往往没有注明快递的物品是什么,数量有多少,价值有多少。瑞安市消费委提醒市民,快递货物时要“三注意”:一是在快递货物时最好查验快递公司营业执照,记住公司名称、地址;二是邮寄大宗贵重货物时,最好与快递公司签订协议,约定货物价值及赔偿额度;三是遇到有业务员上门取货收费,应索取盖有单位印章的收据,最好向该公司核实。
电视购物需谨慎
事件回顾:今年9月底,瑞安市塘下镇的黄先生根据某电视购物广告,花1900元购得一部长虹牌手机。但还没到半个月,手机就出现了质量问题。让人觉得奇怪的是,远在北京的经销商竟然知道黄先生的手机会在这个时候出问题,并给黄先生打了一个电话,表示可以让黄先生将手机换成另一品牌的手机,价格为2700元。经销商还说,他们会同时汇出一张里面存有2680元的银行卡,黄先生在拿手机时,只要通过邮局向他们汇2680元,就可以拿走那张银行卡及手机。
等黄先生到了邮局后,却犹豫了,并向工商部门咨询。工商人员表示,如果经销商是诚心诚意给消费者更换手机的话,何必画蛇添足般地给消费者寄来存有2680元的银行卡呢,这里面肯定有文章,建议黄先生不要付款签收为妙。
瑞安市消费委工作人员点评:随着电视购物这一新兴购物方式的出现,消费纠纷也日益增加,今年受理此类投诉5件。许多消费者通过电视购物购买商品时,却忽视了这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如何维权等。如果消费者发现商品质量有问题而要求退货时,常会遭遇重重“关卡”:推销部门说自己只负责销售,不负责售后;售后部门说,应该找代理商负责;代理商又说,只负责某个地区的销售,要找厂家;厂家则说,是用户自己使用不当造成的。“皮球”往往是踢了一圈后又回到消费者手中。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选择电视购物,一定要记住播出电视购物广告的电视频道和播出时间,有条件的可以记录下来。如果广告宣传与实际不符,可向做广告宣传的电视频道所在地工商部门举报。
“包月费”引来纠纷
事件回顾:今年1至6月份,黄先生家中的电话费每个月都要一百多元。黄先生对此很纳闷。他说,自己平时几乎没使用固定电话。他后来才发现,原来是被电信公司自动扣除了每月100元的宽带包月费。黄先生得知这个情况后更加气愤了。他家安装的宽带是于2007年12月份到期的,之后他就没有再办理宽带服务业务。黄先生认为电信公司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每月自动扣除100元的宽带包月费是不合理的。
据电信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解释,去年12月底,其窗口服务部、10000号服务人员都有电话通知黄先生前去办理相关拆机手续,如不去办理会自动转入包月处理。但黄先生一直没去办理,于是就出现了以上的情况。
最后在消费委工作人员的调解下,电信公司收取100元,其余500元退还给黄先生。
瑞安市消费委工作人员点评:今年的消费投诉中,类似情况时有发生。为此,工商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使用宽带业务到期时,应及时到电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修车还需看分明
事件回顾:今年11月5日,颜先生在塘下某车辆有限公司修理汽车。修理完毕后,颜先生要求查看更换的车辆轴承等配件,但此时维修人员却不同意让颜先生查看。最终维修人员承认,他并没有帮颜先生更换轴承。
工商人员接到投诉后对此进行调查时,该公司承认,颜先生的汽车维修费用中包含了轴承,而轴承实际上并未更换。最终维修方向颜先生道歉,同时免掉车辆修理费596元,送颜先生18个月的修理工时和5次车辆保养。
瑞安市消费委工作人员点评:今年瑞安市消费委共接到汽车维修投诉共32件。消费者和汽车修理商的信息不对称、部分汽车修理商缺乏诚信是造成纠纷的最主要原因。因此也提醒消费者,在修理汽车的时候,除了查看维修价格外,还要尽可能地看看换好的汽车配件。(金熠)进入论坛讨论(温州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