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一些乞讨人员教唆小孩,在火车站广场出入口阻拦路人抱腿强乞,引起路人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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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上午10时,两名青年妇女各带着六七岁的小孩在温州火车站广场靠近铁道大厦的出入口行乞。记者看到,两个小孩手里都拿着一只塑料杯,向路人伸手要钱,甚至采取下跪抱腿的办法,不给钱就不松手。小孩行乞时,两名妇女靠在一旁的栏杆处晒太阳,每次小孩乞讨所得,都会如数送到她们手中。有时,她们给孩子一点零食作为奖赏。过路的女孩小李遭小孩抱腿强乞,不得不给一元钱脱身。她说,这样的乞讨行为实在是太过分了。另一位男青年被行乞小孩追赶了七八米后才脱身。
当天11点35分,温州市火车站场物业管理公司物管员张于宽驱走了行乞的小孩和妇女。张于宽说,最近半个月来,经常有人带小孩到这里对路人进行抱腿强乞,物业管理公司曾配合鹿城公安分局南浦派出所处理过几次,但屡禁不止。
浙江天雷律师事务所主任戴显雷律师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年满14周岁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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