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厅不再满足于唱“四季歌”,从本地实际出发,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整合职能资源,发挥职能优势,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保障民生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创新的理念、创新的举措,得到了系统上下的充分认可。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在今年1月1日的批示中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不断蔓延,以外向型经济和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浙江经济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认识到,发展是首要任务,帮扶企业是司法行政工作当前最大的课题;要立足部门职能,努力探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办法、新途径。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他们在司法行政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组织引导全省律师进军非诉领域,参与企业重整重组,为防范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提供及时的优质的法律服务,竭尽全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认真贯彻拉动内需重大经济决策,组织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从当地实际出发,将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多项职能优化组合,开展司法行政服务重大投资建设项目专项经营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法律援助体系,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在做好传统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探索行业性、专业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认真履行维护安全稳定责任,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
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期间,大家在讨论中认为,厅党委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对司法行政作为政法部门和政府组成部门,具有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经济发展的“双重职能”的定位,是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理念和指导思想的重大转变,丰富了司法行政工作内涵、扩大了司法行政工作外延,工作的领域更宽了,发挥职能作用的舞台更大了。浙江省委省政府也给予了充分肯定。去年,省领导对浙江省司法行政工作共作出118次批示。省委书记赵洪祝在今年“0001号”批示中指出: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去年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09年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要认真开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好全年工作,为全省工作大局作出新贡献。
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浙江省司法厅党委进一步理清思路,认真谋划今年的工作,将司法行政工作重心放在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保障民生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在近日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厅党委书记、厅长赵光君对此进行了阐述。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浙江省司法行政工作的首要任务。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要立足司法行政法定职能,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把各类职能资源有效整合起来,形成优势,继续深化律师参与企业重整重组、服务重大建设投资项目、为企业“法律体检”等活动,把司法行政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服务保障民生工作。法律是国家给予公民的最高福利,权益保障是最大的民生,2009年,要按照《浙江省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民生五年行动计划》,继续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全面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认真履行党的忠诚卫士的神圣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确保监狱劳教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继续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领域,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律师参与敏感问题处理的指导。
赵光君认为,要承担起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神圣使命,司法行政工作自身也有一个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的问题。司法行政部门虽然权力性执法职能较少,但也有其他部门所没有的服务性职能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这就决定了司法行政事业要实现科学发展,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地把自身工作放在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整合职能资源、发挥职能优势。只有坚决果断地从一些不合时宜的传统观念、习惯做法和体制机制束缚中解放出来,根据变化了的新形势,对工作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进行不断创新,才能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