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之后,杭州也开始发消费券了。今天的人民日报报道说,杭州市昨天宣布,由市、区两级财政拿出1亿元给市民发放消费券。主要发放对象是:低保和困难家庭,每户200元;企业退休人员,每人200元;中小学生,每人100元。这批消费券将于春节前后发放到位,消费券的使用期限暂定为三个月,发放对象约50万人。
成都在全国首发消费券的时候,目标人群只是全市的困难群体,每人100元。这在当时引发了不小的争议。赞成者认为:成都消费券全国破冰,既帮助了困难群体,又能拉动内需,意义非凡。质疑者则认为,这100块钱还不如说是困难补贴来得更合适,因为它只发给困难群体。所谓的“成都首发消费券”,只是给民政部门每年例行的困难补贴,套上了一件“消费券拉动内需”的外衣而已,很有点搭顺风车搞形象工程的味道。争议之中,甚至还有很多人认为:发放消费券根本起不到拉动内需的作用,因为领到券的人会把原本要拿来买东西的钱存起来,消费总量并不会增加。
说实话,我也认为仅仅发给困难人群的这100块钱,的确算不上真正意义的消费券。消费券的真正意义,一方面固然是补贴民生,但更重要的方面则是强迫居民消费,以拉动内需。如果仅仅是补贴民生,那干脆发现金好了,根本就没必要费时费力地印消费券。消费券拉动内需的功能定位和公民福利的特质,已经决定了它的发放对象要尽可能地广泛,有选择性地发消费券,不公平。事实上,包括我国台湾省在内的很多地方,消费券都是以全民为发放目标,即便是抱在手里的孩子也不会落空。欧元之父蒙代尔前不久在南京建议发放消费券,他定的对象也是“全民”。
发放消费券意义何在?杭州市领导是这样向人民日报记者表示的:受金融危机、经济下行影响最大的是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低收入阶层,发放消费券,有利于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也将对拉动消费产生积极影响。其实,都是消费券,但杭州这次发的,跟成都可不一样,具体来说,就是能拿到的人更多,甚至有一点点“全民消费券”的样子了。杭州的发放对象已经不仅局限于低保户和困难家庭,而是扩大到了“并不一定困难”的退休职工和中小学生,包括外来工子女,更是充分体现了消费券的公平特质。如此大面积地发放消费券,对消费的拉动作用显而易见。
已经有人建议发放“全民消费券”,也有人撰文公开表示反对。对于我们来说,由政府发放消费券,是一个新生事物,有不同意见,很正常,能公开讨论,更是进步。中国这么大,各个地方,省情市情千差万别,是否发消费券,如何发消费券,不能一概而论。杭州发放消费券的意义有多大,实践会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