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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女儿抚养权起诉离婚 判决书送达前他去世了

   浙江在线01月22日讯 10天前,35岁的孙某离开了这个世界,他最放心不下的是7岁的女儿。

  不过,让孙某稍感欣慰的是,就在他临终前两天,法院将法庭搬到了他家,并判决他与妻子离婚,女儿的抚养权归他。

  颇令人唏嘘的是,由于孙某还没来得及签收判决书,所以,判决无法生效。

  对此,主审法官介绍说,事实上,即使是判决生效,也无法隔断母女的法律关系,孙某去世后,女儿的法定监护人还是她母亲,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

  妻子出走自己患绝症

  这是一个特殊的离婚官司,自始至终,案子的被告都没出现过。

  孙某向法官介绍说,2007年的一天,他的妻子突然不辞而别,之前两人没吵过架,也没任何征兆。

  后来,孙某听说妻子在鄞州云龙出现,于是赶到云龙寻找,但没找到。他也曾到妻子的娘家去过,但娘家人也不知道她去了哪儿。

  在寻找的过程中,孙某慢慢打听到,妻子是跟一个外地人走了。

  没想到,更大的打击接踵而来。去年下半年,孙某被确诊为肝癌晚期,想到自己时日无多,他最割舍不下的就是7岁的女儿。

  临终前打官司争抚养权

  孙某下定决心,将女儿的抚养权拿到自己手中,去世后,可以让自己的父母将孩子抚养成人。

  去年10月6日,孙某向鄞州法院提出离婚。考虑到孙某的病情,又联系不到他妻子,法院立刻进行公告送达。

  在3个月的公告期内,孙某曾找法官了解案子的进展。这时,法官才了解到,孙某打官司并非是为财产的继承权,而是不想死后女儿被妻子带走。

  只有小学文化的孙某以为,只要法院判决女儿的抚养权归他,在他死后,他的父母就自然拥有女儿的抚养权。

  法官忍不住劝他,父母子女关系不会因夫妻离婚而解除,他死后,他妻子依然是她女儿的法定监护人,但孙某执意不肯撤诉。

  法官称帮病人达成心愿

  今年1月9日,一次特殊的庭审在孙某的病榻前进行。

  主审法官介绍,他们只是帮一个临危的病人达成一项心愿,这已经超出了诉讼的意义。

  令法官吃惊的是,3个月没见到孙某,他完全垮了,躺在床上,虚弱得很,只有神智还算清醒。“庭审和平时没什么两样,我们尽量简练些。孙某躺在床上,简单讲了离婚的原因,因为身体太虚弱了,有时他表达不完整,他母亲就帮他说。”主审法官说,案子是当庭宣判的,听到准许离婚、女儿抚养权归他的时候,孙某脸露欣慰之色。

  两天后,孙某在家中去世。判决书送达迟了一步。法官说,孙某无法签收,就意味着这份判决永远都不能生效了,“他父母很遗憾,仍然希望法院把判决书发给他们,但有违法律程序,这个意思我和孙某父母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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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1 条,查看全部 昵称:  
网友 x123 于2009-01-22 17:58:10 就 为争女儿抚养权起诉离婚 判决书送达前他去世了 评论
他可以拒绝签收或指定他人签收,不就成了吗? 民诉法规定的很清楚.

·患癌症男子临终前起诉离婚争女儿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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