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3日讯
昨天,杭州滨江法院的通讯员给我说了一个故事。故事的缘起是滨江法院接到的一面锦旗。锦旗是上海的许女士送的。因为通过法院拿到了40万元的出借款,许女士一家感激不尽:“我们全家今后生活有一些保障,也给了逝者一个告慰。”
这个故事一波三折,关乎人情冷暖,法理公正。钱是许女士已故儿子赵晓(化名)的,当债务人孙凤(化名)得知债权人赵晓已经离世的消息后,她选择了人间蒸发,拒不偿还40万。
整理遗物时掉出一张40万的汇款凭证
赵晓生前在上海一家建筑公司上班,不到四十的人,身体一向不错,2007年6月初,突然猝死倒在了办公室里,留下了7岁的孩子。
2007年6月20日,许女士默默地整理着儿子的遗物,突然一张纸条从遗物中掉了出来,是一张银行汇款的凭证。汇款单上的数字是40万!儿子什么时候汇出这么一笔钱,是借给别人的?还是还给别人?如果是借给别人,那么有没有要回来?40万不是小数,一家人都希望打开这个谜团。
MSN聊天孙凤认了这笔钱
汇款单汇出的日子是2007年3月7日,40万元转到了滨江区长河街道的孙凤。赵晓的妻子小颜通过朋友要到了孙凤的MSN地址,并在MSN上和孙凤接上了头。当时孙凤还不知道赵晓已经去世的事,小颜就试探性地提到了这笔40万元的钱。在MSN聊天记录上,孙凤断断续续地表示,一定会凑足这笔钱还的,这让小颜松了口气,40万果然是丈夫借出去的,而且对方也表示会还这笔钱。
得知死讯借钱人“人间蒸发”
可是事情并没有按一家人想象的那样发展下去。在后来的聊天中,放松下来的小颜开始向孙凤讲了赵晓的死讯,没想到,孙凤的态度渐渐起了变化。当小颜再提起这笔钱的时候,孙凤支支吾吾起来,开始对借款的事闪烁其辞,一会说是合伙的钱,一会又说是赵晓向她借了钱后归还的。
再找她时,她索性离开了在上海上班的工作单位,从此人间“蒸发”。
许女士一家这下子傻眼了,从孙凤自己的承诺看,这笔钱明明是赵晓的,但是现在她要赖帐又能怎么办?难道就这么算了?2007年10月29日,抱着试试看的心情,他们一纸诉状递到了杭州滨江区人民法院。法院当日就受理了这个案子,而且积极地帮他们寻找孙凤。
法院判决 40万完璧归“许”
但是孙凤一直没露面,只是委托了律师,一口咬定“这40万是2007年3月赵晓向孙凤借的,借条已归还赵晓”。40万到底谁是主,成了谜。
许女士一家说这钱是他们的,因为他们有证据,就是一张40万元的汇款单和有限的MSN聊天记录,当然MSN聊天记录上出现的都是网名,而且没有公证,在法庭上基本不作为证据,只有40万元的汇款单是有效的。
孙凤说钱是她的,可是她拿不出证据,而且对于具体借款的日期和归还借条的时间地点都说不上来,她说借条是在一个地铁站口交给赵晓的,可是法官问是什么地铁站口时,孙凤又说不上来了。
法院认为:尽管双方无书面借款协议,但许女士提供了划款凭证,孙凤也承认收到这40万元,许女士已尽到举证义务;孙凤虽然认为这40万是赵晓归还以前的借款,但未能提供证据。2008年8月15日,法院一审判决孙凤归还赵晓亲人40万元。
判决后,孙凤没有提起上诉。不久,许女士一家拿到了这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