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包括渔农村实施“低收入渔农户奔小康工程”和城镇实施“城镇低收入家庭增收工程”,主要对象分别是2007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3000元的渔农户和 2007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下的城镇家庭。“低收入渔农户奔小康工程”主要包括七大行动:产业开发帮扶行动、培训就业帮扶行动、小岛迁大岛建搬迁行动、基础设施建设行动、社会救助覆盖行动、金融服务支持行动和社会援助关爱行动。通过实施该工程,到2012年,使渔农村人均年收入3000元以下的低收入渔农户80%以上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4500元。“城镇低收入家庭增收工程”主要包括三大行动:就业创业扶持行动、社会保障扩面行动和社会慈善关爱行动。通过实施该工程,到2012年,使城镇低收入家庭70%以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超过2007年当地城镇年“低保”标准的4倍,切实提高低收入群众收入和生活水平。
来源:“中国舟山”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