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司法公正”——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对话网友

  时间:2009年2月19日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浙江在线新闻网站,欢迎广大网友在线收看我们的“问政零距离”访谈节目。

  根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浙江在线从去年11月份开始,陆续邀请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等10位省领导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在社会和网友中取得了很好的反响。高端访谈之后,许多网友建议应该有更多的官员上网与民互动,形成常态化。省委也进一步听取意见,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定期与网民在线交流工作的意见》。按照“意见”要求,从这个月起,浙江在线将继续邀请省领导、省直机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就党委政府重点关注、广大网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访谈。

  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的嘉宾是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陈检察长将以“司法公正”为主题,通过浙江在线网络平台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与探讨。我代表广大网友欢迎您的到来,先请检察长跟我们浙江在线的网友打声招呼。

  陈云龙:各位网友上午好!我非常感谢浙江在线给我提供了这么好的一个机会,跟网民朋友就大家关心的检察工作方面的问题进行在线交流,我也非常感谢网民朋友专门抽出时间,跟我就检察工作的问题进行沟通。大家关心、理解、支持检察工作,我是早有所闻,也非常感谢大家。我这个人比较坦诚,所以我一定利用今天这个机会认真地回答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能够尽量使大家满意。

  主持人:陈检察长,网民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可能没有对公安、法院那么多,请您先给大家介绍一下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吧。

  陈云龙:好的,根据我们国家宪法的规定,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主要的工作职能分成三大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依法进行监督,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这是检察机关一项职能。

  第二项职能就是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侦查工作,贪污贿赂类案件现在涉及到的罪名是12个,渎职侵权类案件涉及到的罪名是42个,这是检察机关的第二项职能。

  第三项就是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也就是说对法院的审判活动,以及监狱、看守所等刑罚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监督诉讼活动是否合法。

  随着形势的发展,我们有一些工作也得到了延伸,比如说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检察机关根据职务犯罪的特点进行总结,及时地开展专项、专门、专业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这一块工作现在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也得到了大家的支持,这是我们延伸的一块工作。还有一块从检察职能来讲,就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这一块工作现在我们也得到了加强,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

  主持人:通过陈检察长的介绍,我们对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有了全面的了解。但是平时我们都是把“公检法”连在一起叫得多,其实检察机关还具有监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法院审判活动的职能要求。那么,检察机关又是怎样开展法律监督的呢?

  陈云龙:目前我们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的重点主要是三个方面;

  第一是是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主要体现在立案方面,根据我们国家宪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该立案而没有立案侦查的案件和不该立案而立案的案件依法进行监督,要求侦查机关说明理由,如果理由不能成立的,我们就要通知侦查机关立案。这对保证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有效地打击犯罪具有积极有效的作用,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就是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主要是对已经生效的刑事、民事判决进行监督。比如说法院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等,检察机关就会提起抗诉。同时,我们还要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情况实行监督。检察机关在这两个场所都派有专门机构,如果发现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及时地督促职能部门予以纠正,如果发现监管干部有侵犯罪犯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那么检察院的派出机构还要直接进行侦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这方面的监督内容很多,我这里就不展开了。检察机关内部有一句玩笑话,就是“监所检察部门实际上是一个小的检察院”,涉及到的工作面还是很宽的。

  主持人:在网民的留言中可以看出,大家对今天陈检察长访谈的主题——“司法公正”是很欢迎的,说明网民们对这一问题也很关注。但几个网友也提出了同样一个问题,那就是检察机关对自身的监督问题如何解决,陈检察长,您是否也给大家讲一讲?

  陈云龙:我觉得大家关心这个问题非常好,关心得非常到位,针对性也很强。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负有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判决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的责任,那么对自身也应该严格监督。现在我们对自身的监督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个是体制内的监督,检察机关内部有批捕部门、公诉部门,这些部门对检察院自身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实行了有效的监督和制约。第二个我们建立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这一制度是从2003年开始的,就是检察院请当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基层组织推荐若干名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依法办理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监督,监督的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犯罪嫌疑人不服检察机关逮捕决定的,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来,第二是案件准备撤销的必须要征求人民监督员的意见。第三做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也要事先征求人民监督员的意见。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工作是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比较好地解决了检察机关自身的监督问题。由于有了这一块的监督制度,检察机关自身的压力也就加大了。当出现前面所讲的三种情况时,不是检察院自己说了就能算,必须有人民监督员一起讨论决定。现在我们正在思考怎样深化这个制度,把这个制度很好地固定下来。第三个是我们实行了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这一项制度是浙江首创的,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也在全国检察机关做了推广。这一项制度客观地记录整个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过程,将侦查人员的审讯行为始终置于严密的监控之下。这样做可以有效地防止侦查人员刑讯逼供等违法办案情况的发生。这一项制度推行以来,办案当中,特别是讯问过程当中,违法违规现象明显地得到了有效遏制。第四个是上对下的监督制度,这一块主要是向上级检察院的报批、报备,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要做不起诉决定的,必须要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立案批捕必须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目前我们对自身的监督主要就体现在这四个方面。

  主持人:看来检察机关对自身的监督也有一个较为完善的机制。网民留言说,检察院公正司法还应该做到以下三点:一、检察长接待日检察长一定要按时到位接待来访群众,特别是省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日检察长一定要及时到位。二、检察官接待来访者态度要热情,收到材料要给收条,按时回复,不能让来访者重复多次提供相同材料。三、回复要以事实、证据、法律、政策为依据。对于这三点陈检察长你怎么看?

  陈云龙:这三点我认为网民朋友提的非常合理,要求一点都不过分。我们必须把这三条实实在在做到位。应该说我们一直是这样要求的,检察长接待日我参加过很多,只要我人在杭州,一般都会参与接待。我印象很深的一次,解决了一位来访同志的一个很具体的问题,都给他解决了。同时要认真对待态度问题,以满腔热情来对待上访群众。推心置腹地说,群众跑到你这里申诉,接待的同志态度一定要好,这样的话可以拉近大家的距离,有些话可以说的更加直白,问题解决起来可以更加到位。检察机关是不是完全满足了所有网民朋友的这个要求,现在我还不敢说,可能有的同志做得不一定很好,但是我一定把网民朋友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当中作为一条要求严格地提出来,我们必须这样去努力。第三点回复的时候要有证据,有法律、政策的依据,这方面工作我们已经全面铺开了,对不捕、不诉要严格依法处理,同时进行说理解释,对上访群众也是一样,不管我们能立不能立、能办不能办都要依照法律、政策进行充分的说明,让举报者能够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这三条我们各级检察院都要继续努力。我今天向网民朋友表个态,一定把这三条落实到位,做的更好。

  主持人:在检察机关的诸多职能部门中,最有影响的、网民们最为关注的肯定是反贪局了,因为在网上留言当中许多问题都提到这一点。陈检察长,您是否同网民谈谈反贪工作方面的问题?

  陈云龙:谈检察工作不谈反贪工作是不现实的。这说明反贪工作的重要性。反贪工作确实是广大的网民朋友所关注的,影响面很大,影响力也很大。有人跟我开过一个玩笑说,“打的去检察院,上车以后跟出租车师傅讲我去检察院,然后出租车师傅问他,是不是在反贪局里面”。这说明很多同志知道反贪局,但不知道检察院。

  反贪工作是我们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检察机关在这个方面做了很多努力,成效也是明显的,发展也是健康的,高检院在这几年的综合考评中对浙江的评价也是比较高的。

  主持人:检察机关办了这么多的反贪案子,反贪干警也是特别地辛苦,这我们都知道。但在网民的留言中发现,还是有不同的说法,有的措词还比较激烈。对这一情况,陈检您是怎么看的?

  陈云龙:网民朋友关心这个问题,我认为关心得很有道理。因为反贪工作确实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今天我跟网民朋友谈一点心里话,作为检察长,对反贪工作确实有一种如履薄冰的感觉。一旦发现职务犯罪的线索,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检察机关必须依法查办,这个是没有退路的,因为这是法律规定,也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否则就是失职、渎职!这是不允许发生的。我们绝不允许有案不立、有案不查,但是同样不允许办错案子。办错案子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不但对当事人造成很大的伤害,而且会对组织、社会造成伤害。所以作为检察长来说,绝对不能允许冤假错案的发生。检察机关领导也好,处理这项工作的同志也好,确实是高度重视,工作当中十分谨慎的,因为绝对不能办错一件案子。如果办错了一件案子,那整个检察机关的形象会受到极大的伤害,法律的神圣也受到玷污。所以到今天为止,我到省检察院以后,这些年来没有办错一起案件,这一点我还是感到比较欣慰的。

  也有网民朋友讲到,就是检察机关在办案当中如果有不文明、不规范的情况,更为严重的是,有制造冤假错案的情况,我们一定会严肃处理。我刚才讲了,这些年来我们办的案件质量还是很高的,没有发生大的问题。但是我这里明确表个态,如果说有这方面的举报,经过调查,确实存在这些问题的,我们绝不护短,绝不轻饶,一定严肃处理。我们省曾经有过一个检察院,办案不文明,经过调查核实之后对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要监督人家依法办案,那么自身要求就更高,更要过硬,我们一直在朝这个方向努力。我不知道这样回答网民朋友会不会满意。

  主持人:陈检察长,有网民提出,现在村官贪污、受贿犯罪好象越来越多,每当换届拉票也越来越突出,他们想当村官的真正目的可能不是为了村里的发展,请检察机关对村干部犯罪从严处理。

  陈云龙:按照我们国家的有关法律的规定,严格意义上来说村官还不是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但是随着我们社会经济不断地发展,特别我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力度不断地加大,村支书、村主任受地方政府的委托,拥有了比如说土地出让金、救济款、道路建设等这样一些受委托从事公务的权力,所以这些村官尽管从法律上讲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从他管理权来讲已经具备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能,也可以成为贪污、贿赂罪的主体。网民朋友比较关心这个问题。现在确实是这个情况,村官贪污犯罪的情况确实比较突出,尤其是侵害农民利益的村官职务犯罪案件呈上升的趋势,比如说挪用贪污土地出让款、救济款等等,这一块对村官涉及的职务犯罪案件主要是由检察和公安两家来办理的。我们为了形成打击的合力,早几年就和公安、法院出台了一些规范性的文件,对查办村级组织的职务犯罪明确责任,同时我们还加快案件的处理、移送等等,应该说保持对村官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08年我们全省检察机关又根据高检院的部署开展了查办和预防村官职务犯罪的专项行动,加大了预防、查处村官犯罪的力度。我们依法查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全省已经达到了403件,而且其中40%是村支书和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同时结合办案,发挥了检察机关专业预防的作用,加大了对村官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这一点这些年检察机关一直非常重视,因为我们在调研过程当中感受到了,一个村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村支书或者村委会主任的能力和水平,村支书能力强,水平高,这个村可能发展的好,但是确实也存在有的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的法律意识很差,他不晓得挪用公款是犯罪,所以就挪用了,所以我们觉得非常可惜。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我觉得加大预防的力度,减少村官犯罪比打击来得更加重要,所以我们这几年对村官职务犯罪预防这一块应该说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说我们结合全省大范围的村官的换届,对全省2058名村干部进行了法律宣传和教育,还有运用了我们检察工作当中的检察建议的形式,来督促村务公开,加大对村官权力的监督。所以今后不管查办也好、预防也好,这两手都要硬,都要抓到位,来促进农村更好地发展。

  主持人:刚才我们探讨的都是贪污贿赂犯罪方面的问题,接下来我们继续看网友提问,去年,宁波市前后两任交通局长因为涉嫌渎职犯罪被检察机关查办,案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两任交通局长在建设高速公路中的渎职行为给国家造成了上亿元的损失。这位网友问陈检察长,对渎职犯罪您是怎么看的?有什么打算?

  陈云龙:好的。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我们称之为“不落腰包的犯罪”,在履行职责当中不一定得到什么好处,但是却给国家、人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对这个问题有些不同的看法,社会、舆论是两极分化的,有一些人认为要严肃查办,有些人认为个人不得好处是工作失误,不能用刑罚处理。我们认为,尽管渎职犯罪不像贪污贿赂那样把钱装到腰包去了,但是渎职侵权的危害性确实不能小看,它对国家、对社会造成的损失,少则上千万,多则上亿,有些还造成人的生命的剥夺。这点检察机关内部认识是统一的,尽管是不落腰包的腐败,它造成的危害并不比贪污贿赂要小,所以我们要加大查办的力度。去年我们省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案件150件,涉及265人。对这一块各级党委、各级政府也越来越重视。我们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要继续加大查办渎职犯罪的力度。我们还采用了上级检察机关对下一级检察机关管辖案件的督办、提办,来加大这一块工作的力度,努力做到有案必查、有罪必纠,严厉打击渎职侵权犯罪。这一块工作真的要做好,确实是任重道远。

  主持人:陈检察长,有网友问您,平时上网吗?

  陈云龙:我还是比较喜欢上网的,上班第一件事就把电脑打开,主要是看新闻,了解国内国外重要的新闻,便于做好检察工作过程当中怎么样把它有机结合起来。平时上网我喜欢看一点时事性的东西,对知识性的东西也比较感兴趣。我也会看一些博客的文章。我觉得有一些网民朋友在网上的一些博客文章,还是非常有思想的,有的问题看的还是很有独到之处的。说实在话,我在看新闻,看知识性的东西,看博客文章的过程当中,确实也学到了不少东西,还是很有收获的。

  主持人: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有喜好的活动没有?

  陈云龙:因为检察工作工作量比较大,除了业务工作以外,还有很多行政工作,还有很多党建方面的工作,都要你去关心和处理,这样的话确实是每天八小时以内基本上是被工作占用,我怕长期这样下去可能身体要受不了,所以我每天晚上不管刮风下雨都坚持快走一小时,都坚持很多年了。锻炼身体,我觉得还是非常好的。锻炼以后,上班的时候没有疲劳的感觉,精力状态也比较好,回家不会感觉很累,所以就坚持锻炼。锻炼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很少感冒,我已经两年没有发烧了,但是今年发了一次烧,只有两天,很快就过去了,而且没影响工作,半天都没有休息,坚持工作。所以我觉得利用一点空余时间,锻炼一下身体,提高身体素质还是很有必要的。

  主持人:检察长平时都喜欢看什么书,可以和网友交流一下吗?

  陈云龙:看的书比较杂,消遣而已,系统的探讨不是很多,主要也是一些知识性的书,我还是比较感兴趣的。因为我原来学过一点外语,所以我现在有空的话,还会看看外语书。现在英语用的比较多,也简单地看看一些英语的文章。

  主持人:这位网民还有一个问题,他说,现在网络越来越成为政务公开、为民办事的重要平台了,网络也应该成为人民群众举报贪官的重要平台,更应该成为检察院沟通老百姓的主要窗口,尤其是经济社会发展领先于全国的浙江。请问陈检察长,浙江检察院的信息化程度如何?网络举报腐败犯罪方便吗?安全吗?

  陈云龙:这个问题我觉得网民朋友关心的非常好。信息化时代了,信息传递很快,而且网络覆盖面很大,作用很大,前所未有。检察机关应用网络来开展工作,是我们必须要加强的。浙江检察机关早在几年前就开始对信息化建设进行了专门的部署。现在省检察院已经开通了互联网、内部网,以及网上的工作平台。今年我们也做了部署,要求各级检察院全部开通互联网站,最大程度上来实行检务公开,说到底检务公开也是对检察机关自身工作宣传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平台,应该说浙江检察机关信息化程度还是比较高的,因为搞了“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按照“五年规划”来推动我们信息化的建设。如果网民朋友想更多地了解我们的检察工作,可以上省检察院的网站,欢迎大家光临我们的浙江检察网www.zjjcy.gov.cn。在网页的首页上就可以看到“网上举报”四个字,在这个地方点击一下,就可以进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举报中心的链接页面,然后按照提示操作就可以了。这里可能大家非常关心一个问题,就是网络举报的安全问题。我想这一点我可以负责任地跟大家说,没有必要担心安全的问题,因为我们设置的是密码举报,也就是在系统收到举报信息以后,会自动生成一种编号和密码,及时地反馈给举报人,生成这个编号和密码对所有举报人而言都是唯一的,所以是非常安全的,为了使举报人更加放心地举报,我们还允许匿名举报,也可以登陆网站的主页,通过密码进行查询。如果说实名举报的,我们的工作人员也一定会为你高度地负责,你的举报经查实以后,被举报人受到了刑事处罚的,检察机关还会根据有关规定,对你实行奖励。我希望我们的网民朋友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也欢迎向我们提供相关的线索,使我们检察机关的反贪工作做的更加有效,更加及时,谢谢。

  主持人:有一个自称“包工头”的网友问,千亿百亿工程都陆续上马了(这位网友指的可能是浙江省新近推出的“三个千亿”工程),检察院在(这些工程建设中)对反腐败、反渎职犯罪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陈检察长,您能否透露一下?

  陈云龙:好的。美国次贷危机引发了全球的金融风暴,而且虚拟经济影响到我们实体经济,这一点我们浙江感受也是比较深的,因为经济下行的比较厉害,下滑的比较厉害。那么为了拖动我们经济的发展,必须要扩大内需,所以现在党和政府在这一块上应该说力度很大的,通过政府主导的投入来推动内需,我们省里跟全国一样,搞了数千亿的分几年实施的一个投资方案,叫“三个千亿”,大家知道既然是政府主导、政府投入的,就必须保证投资真正用到项目上去,这是非常关键的问题。我们必须高度地关注这一块投资的安全问题,让“三个千亿”成为廉洁工程、放心工程,实现项目上去了干部没有倒下的目标,实现干部安全、资金安全。浙江省检察院在这方面应该说有一些成功的经验,此前我们省里有一个“五大百亿”工程,检察机关直接介入了,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整个“五大百亿”工程,发现腐败问题查处的仅仅是六个人。这个真的是不容易。所以我们想在“五大百亿”工程预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对今后政府主导投入项目的预防工作。从去年11月份开始,我们跟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共同研究落实了“三个千亿”工程建设当中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建立了省检察院、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等有关领导组成的“三个千亿”工程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领导小组,而且还形成了一个预防工作的网络机制,分工负责,建立预防信息共享机制,对每一个项目、每一个重要环节都将实行有力的监督。在这个过程当中除了做好每一个相关环节的预防工作以外,对这一些工程当中一旦发现有职务犯罪线索的,我们不会袖手旁观,一定会一查到底。我们给预防部门提一个要求,就是尽可能地让国家的每一分钱都花得其所。我想做这么一个说明,我们确实是高度重视这一块工作,在今后几年政府主导投入当中,我们一定会加大监督力度,减少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主持人:有一网友对检察院创举的“黑名单”制度很感兴趣,说这对那些喜欢搞歪门邪道的人来说是当头一棍!对反腐败肯定能起到一些积极的作用。但他想知道“黑名单”制度现在实行的情况怎么样了?

  陈云龙:我把这个情况跟网民朋友介绍一下,这个制度最早叫“黑名单查询制度”,发源地在我们浙江,是我们宁波北仑区检察院首创的。06年的1月份,这个制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的检察机关做了推广。开始我们查询的领域是比较单一的,就是建筑领域,现在从建筑领域扩大到了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再加上政府采购五大领域,应该说发挥了比较好的预防职务犯罪的功能。0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接受单位和个人查询达到了3599批次,实际查询的单位19080个,查询的个人20515个人。经过查询以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有63个,这个63个人里38家是单位,25个是个人,这63个单位和个人均被相关的主管部门取消了招投标资格,限制他们进入市场。为了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我觉得这一项工作还要加强完善,领域还要拓宽,以后争取立法层面上把这一项工作做的更好。这一项工作也可以向网民朋友报告一下,浙江和全国16个省市一样,省人大立法通过了《职务犯罪预防条例》,我们把这个行贿犯罪查询系统也列入了预防职务犯罪的条例,作为招投标过程当中必经的程序,成效还是比较明显的。

  主持人:有网友说,这几年,随着国有企业改制和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有的地区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非常突出。浙江检察机关搞了个“民事督促起诉”来应对这一情况。这位网友非常赞成检察院的做法。他想问陈检察长,推行“民事督促起诉”这一做法,效果到底怎么样?

  陈云龙:这一块工作应该说成效还是非常明显的。如果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或者国有企业单位管理疏忽,就有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但是对这个问题法律规定又不明确,没有规定检察机关可以直接介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浙江检察机关从03年开始,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民事督促起诉”的保护国有资产的新举措。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就是当检察机关发现国有资产和社会公共利益有可能遭受损害的情况下,我们督促监管部门或者国有单位通过民事诉讼这样一个渠道,来获得适当的法律救济。这样的话就可以及时地把有可能造成的损失挽救回来。这一块工作我们是03年开始搞的,然后逐年完善,逐年加大工作的力度。03年以来,全省民事督促起诉案件一共办了2100多件,挽回国有资产共计人民币20个亿,数字还是蛮可观的。比如说去年我们就办了693件,通过诉讼和诉前的追讨,及时收回国有资产达到了7个亿,而且7个亿当中70%是国有土地的出让金。所以这一块工作我们浙江首创了以后,得到了高检院充分的肯定,现在在全国推广,省委省政府以及我们社会各界单位,也包括网民朋友对这一块工作也是非常感兴趣,非常肯定的。所以我想我们要继续加大这一块工作的力度,尽量减少国有资产的损失。

  主持人:我们做的节目预告时间已经到了,但是网友提问还是相当的踊跃,陈检察长您是否可以适当地延长时间,来回答网友提问。

  陈云龙:可以的,如果网友有兴趣我可以继续回答问题。

  主持人:好的,我适当挑两个问题出来,一个网名为“打工者”的人给陈检察长留了一段话。他说,去年,他所在厂的一个管理人员把他的一个老乡打伤了,医院鉴定是轻伤。后来,一名检察官出面做了一些工作,对方赔了一些钱就了事了,检察院没有让他坐牢。他想问您,这样做有道理吗?也是“司法公正”吗?

  陈云龙: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也是当前我们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很重要的一个内容。这位网民朋友讲的这个例子,实际上我们行话讲叫“刑事和解”,就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悔过了,赔礼道歉了,也赔偿损失了,也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要求司法机关对被告人依法进行处理,所以可以这么说,刑事和解也是坚持双方当事人自愿和公平公正这么一个原则,但是前提是这个刑事和解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也不得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也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的公德。要取得刑事和解还必须要经过检察机关的审查,检察机关认为这样的刑事和解有效,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不批准逮捕,或者依法不起诉,或者建议法院从轻减轻判处,但是绝对不是社会上说的“花钱可以不处罚”。年纪大一点的网民朋友可能知道,我们历史上有过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现在我们正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和谐,也就是修复已经破坏的社会关系,采用恢复性手段,把破坏的社会关系恢复好,构建一个和谐社会,这个还是很有积极意义的。我们称之为“恢复性司法”。比如我们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对邻里纠纷造成的犯罪,对轻微交通肇事犯罪,被害方对受害方予以理解,检察机关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刑事和解。这样做我觉得从整体来看对社会还是非常有好处的。我这里举一个例子,我印象比较深的。有一个基层的检察院办了一个案子,三个高中生好玩,偷了同学的几部手机,可能也是一时冲动,那么当时如果检察机关简单地定罪,完全可以定,可以送到法院去,如果判刑的话,这三个高中生考大学就没希望了。因为他们是初犯,没有盗窃故意,属于开玩笑性质,还是高中生,如果简单判刑就会使他们变成社会的对立面,所以我们就积极地做工作,后来没有起诉。据我后来了解,三个人中两个人都考上了大学。所以我觉得刑事和解还是要继续加大力度推广,但是这个绝对不是犯了法不处理,这是其一。第二个也绝对不是花了钱可以消灾。作为司法机关,在处理轻微刑事犯罪上要把握好尺度,这个影响还是很积极的。主持人:我们再来看最后一个问题,这里有一条是您的下属提出的问题。他的留言是这样的:陈检您好,我是基层的一名检察官,我们如今案多人少现象突出,压力有点大,省里有没有想过一些措施激励一下基层的检察官们?

  陈云龙:好的,这个我首先感到非常惭愧,因为作为检察院的检察长在这个问题上感到能力不够,这个问题解决得不好,我只能向基层的检察官们表示歉意。我们浙江“案多人少”的矛盾是非常突出的,因为刑事案子的绝对数浙江仅次于广东,排名全国第二,但干警的数量浙江比广东要少得多,可以这么说,浙江办案数要远远高于全国的平均数。我们初步统计了一下,浙江是全国平均办案数的2.26倍,这个数字还是蛮大的。那么对这个情况怎么办?说实在话我们也想了很多办法,一是积极向高检院,向中政委反映,争取政法编制,这些年我们陆陆续续解决了很多编制,今年我们又争取了超过一千名的编制,两年之后可能还会有一些编制,缓解一下案多人少的矛盾。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就是前面讲到的一些方法,比如运用网络搞网上办案,成效很明显。还有一些轻缓的案子走简易程序,也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一些检察院还在积极地尝试“辅岗制”,就是一个检察官除了主要的职责内工作以外,还要承担一种辅助工作。就是我们平常讲的“一岗多能”。同时要加强机制改革,合理综合使用干警,在解决案多人少矛盾上努力想办法。但是比较其他地方浙江的问题还是很突出,我没有解决好,只能向大家表示歉意,但是我一定会努力,这些年我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反映比较多,希望能够加大对浙江的扶持力度、支持的力度,应该说支持还是比较大的。

  主持人:好,谢谢陈检察长,虽然今天的在线现场访谈就要结束了,但是我们浙江在线“问政零距离”访谈节目还将继续下去。接下去还有许多省里其他领导应邀作客浙江在线,我们也会随时关注网上征求意见的平台内容,并且作出相应的回应。各位网友,今天在线访谈就到这里结束了。我们再次感谢陈检察长的光临,也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在此我们也希望陈检察长能经常来坐坐,和网友一起交流,再见!

  陈云龙:好的,谢谢主持人、谢谢网民朋友,今后有机会我一定多来,如果网民对我和大家的沟通都满意的话,我会把这个沟通做得更精彩、更好,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