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这几天,余姚市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老陈心情很不错,从今年1月份开始,他获得了市政府发放的每月300元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而且这项补贴可一直享受到明年退休。据悉,到目前为止,余姚市已有200余名符合条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面对今年严峻的就业形势,余姚市适时出台了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把扩大就业摆在了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建立社会保险补助机制,就是余姚为促进就业施行的“新政”之一。此外,“新政”还包括完善税收优惠、实施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制度、完善再就业援助和公益性岗位补助及加大职业介绍补贴、技能培训补贴等。
针对就业困难群体,余姚通过加大补助来开发岗位、促进就业。该市促进就业新政策规定,招用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实际招用人数可得每人每月4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新政策还规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及原国有、城镇集体企业职工身份的“4050”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上就业的单位,经核准后按实际招用人数可得每人每月600元的公益性岗位补贴。
针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就业群体,余姚积极实施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制度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新政策规定,当地城镇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获得2至5万元的一年期小额担保贷款,其利息由市财政全额贴息;从事个体经营的城镇失业人员、退役士兵、残疾人及高校毕业两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享受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政策。
为提升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就业能力,余姚市还积极鼓励他们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对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等级给予相应的培训补助。同时,新政策还明确规定失业人员在培训期间,每人可凭《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获得15元一天的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