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生活补助费稳定增长机制和缴费标准调整机制,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生活统筹风险基金,建立全县统一的养老生活保障金增长机制。二是积极筹措资金,拓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渠道。对新征用建设用地,加强土地成本核算,征齐征足保障风险金,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充实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统筹账户。三是鼓励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逐步纳入医疗保险体系。四是尽快出台我县被征地农民养老安置的新政策。五是加强政策宣传,大力宣传社会保障体系的“社会公平的调节器、经济发展的助推器、社会稳定的安全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