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千年古渔港宁波澥浦镇,最近发现了一个渔业公所。
所谓渔业公所,是在清朝晚期,渔民自发组成“渔帮”,几个“渔帮”再组成“公所”,每个“公所”有渔船百艘、千艘不等。
宁波镇海文保所主任李根员说,当时,宁波、舟山共有渔业公所90多个,各类渔船4000多艘。这次发现的渔业公所是当地迄今为止保存最完善的。
“渔业公所相当于现在社区里的业主委员会,在处理海上事故、渔民抚恤安置及渔业生产发展方面,都起到积极作用。这在当时,可是非常先进的。”
另外,渔业公所还组织渔民一起抵御海盗。据《镇海县志》记载:公所组织了渔团自卫,出海渔船统一编号,船尾悬挂黑布白字长形大旗,上书“澥浦”两字。以示船多势众,集团捕鱼,互相呼应。
在澥浦,文保人员还发现了一块由渔业公所立下的碑,碑文类似于“文明公约”:锚是船的生命,如果有人偷窃被查获将送官查办;船上物品遗失被人拾得,失主要出谢金,不还的则要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