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4日讯
为快速发财致富,正处缓刑考验期的周金伟伙同施晓亮等3人摆起了“哈场”,组织、招引朋友以“梭哈”的形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1.2万余元,还非法拘禁欠其赌债的人。记者昨从永康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依法审结了该案,周金伟、施晓亮两人因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获刑。
今年26岁的被告人周金伟是永康人。2006年7月17日,周金伟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武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两年。因在家无所事事,2008年,周金伟就与朋友施晓亮商量着开“哈场”。于是,他们找来一个足浴店3楼作为场地,每次给店主500元报酬,还雇用两人负责望风、提供服务等,他们则从赌资中“抽成”。赌博过程中,他们还多次为参赌人员提供赌资7万余元。2008年6月26日,周金伟在永康市五金城发现欠其赌债的章某,随即电话通知施晓亮将章某强行带至一酒店,并用打耳光的方式催促章某还钱。当天晚上9时40分,警方接到报警后,赶到该酒店将章某救出。经法医鉴定,章某构成轻微伤。
永康法院经审理认为,周金伟、施晓亮无视国家法律,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他人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为索取债务,采用殴打等手段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周金伟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与所犯新罪并罚。于是,永康法院作出了决定执行周金伟有期徒刑2年零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施晓亮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