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纪圣麟
“5?12”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我省民政部门、慈善机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支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高效有序工作,认真细致做好捐赠款物接收管理、救灾物资采购抢运和信息报送发布等各项工作,为抗震救灾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启动社会捐助应急响应机制
地震灾害发生后,省民政厅在灾害发生的当天晚上,第一时间启动预案,着手准备接收捐赠工作。组织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以最短时间,向社会公布救灾捐款账号,接收各界捐款。同时,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发布信息,全方位募集救灾物资。灾害发生期间,我省(包括民政部门、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和有关公募基金)共接收社会各界捐款34.6亿元,其中定向捐款6.67亿元,物资价值6.5亿元。
二、精心组织灾区过冬衣被捐助工作
2008年10月下旬,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我们在全省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中央要求我省支援青川灾区新衣被(毛毯)不低于20万件(床),其中棉被不少于10万床。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带头捐衣捐被。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捐赠热情高涨,营造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人人关心灾区群众的良好社会氛围。整个活动全省共接收捐赠衣被近127万件,其中棉被13.5万余床,冬衣裤87万余件,毛毯1.8万余条,其他物资24.4万余件,超额完成了中央确定的任务。根据对口支援地的要求,我省还组织购买了5.7万床棉被。以上所有物资已全部运往灾区。得到了受援地的好评。
三、切实加强捐赠款物管理工作
我们把捐赠款物的安全作为极其重要的工作来抓,各级民政部门、慈善机构每天都在报纸、网站上,动态公布接收捐赠情况,便于群众及时查阅和监督。并协同纪检、监察部门联合下文,强调严明纪律,管好用好救灾捐赠款物。会同财政等部门制订出台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制度,确保捐赠款物安全接收,严格监管,高效使用。主动接受审计部门开展救灾捐赠审计,确保捐赠款物使用到位,不发生截留、挪用等情况。及时广泛宣传赈灾工作政策和捐赠管理制度,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救灾、捐赠工作。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监督,使整个接收捐赠、捐赠款物管理公开透明。协同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全省8个市地10多个县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情况良好。
同时,我省18家企业承担了民政部31.3万顶救灾帐篷的生产任务。我省民政系统专门成立了协调工作小组,派遣干部进驻生产企业,负责中央救灾帐篷从生产到运出整个过程的监督、协调、联络等相关工作。6月19日,提前一天完成生产任务。根据民政部的要求和我省对口支援的实际,我省及时派出民政干部驻青川县,帮助开展救灾救助工作。仅我厅统一派出的干部先后就有8人。
四、目前捐赠款物使用情况
我省民政系统接收的捐款除定向捐赠款外,已全部交各级政府援建办,统筹使用于我省对青川县的援建项目。定向捐款已按照捐款人的意向,交付给指定接收单位(人)或使用在指定的救助上。到目前为止,我们接收的捐赠款已给灾区24.54亿元,其中定向捐款6.67亿元,灾害发生时划拨应急捐赠款8.87亿元,用于灾区重建项目9亿元。所有捐赠物资已全部运抵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