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电脑送去维修,商家却把我的主板修得冒烟了。”昨天,徐先生打进商报热线85188518反映,现在,他的电脑非但没修好,百脑汇的商家还拒绝赔偿烧掉的主板。
维修时主板冒烟了
5月30日上午,徐先生发现家里的台式电脑无法开机,而这台电脑是徐先生2006年9月在百脑汇3F04商铺里购买的。
“电脑还在保修期内,当天上午,我就把电脑送到百脑汇维修了。”徐先生说。
送修时,徐先生在一旁看着商家的维修工把电脑拆开、测试。
“我看到他们把主板连接到另外一个电源上,也不知道他们螺丝刀在哪里戳了几下。主板冒出烟来,闻到一股烧焦的味道。”徐先生吃了一惊。
“在还不知道电脑哪里坏的情况下,他们先把我的主板给烧掉了。”徐先生认为,这价值1000多元的主板费用应当由商家来承担。然而,当徐先生提出要免费更换主板时,遭到了商家的拒绝。商家的理由是,主板是徐先生送修前烧掉的,属于人为因素造成问题,不在他们保修范围之内。
商家称主板早已烧坏
昨天下午,百脑汇3F04商铺负责人姚先生说,他们的员工在维修的时候确实发现主板冒烟了。但是,这并不代表主板是他们烧坏的。他认为,主板在之前烧掉后,再次接通电源仍然会冒烟,所以,单单凭主板冒烟来判断是他们损坏主板,理由不充分。
姚先生说,他们经过检查发现,徐先生的主板反面都已经烧得发黑了,上面的电容也出现鼓包现象。这是主板长期超负荷工作造成的,而并非瞬间接通电源电流击穿主板出现的现象。所以他们判断,主板在送修前就已经烧毁,他们不会为此承担责任。
姚先生表示,他们愿意和徐先生到方圆等第三方机构检测,但是检测费用应当由徐先生先行垫付。如果检测出来是他们的原因造成的,则由他们支付费用。
检测费用应由经营者先行垫付
据杭州市消保委人士介绍,目前,双方对事实的认定存在争议,可向第三方机构检测认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正)》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因商品和服务质量发生争议需要进行检测、鉴定的,可以由下列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双方约定的检测、鉴定机构;受理申诉或者投诉的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委托的检测、鉴定机构;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委托的检测、鉴定机构。
检测、鉴定费用由经营者先行垫付,消费者提供等额担保,最终由责任方承担。对于难以检测、鉴定的,经营者应当提供证明自己无过错的证据;不能提供无过错证据的,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