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儿子在服刑期间举报犯罪“立功”减刑,苍南县一位糊涂的父亲与人结伙诬告陷害他人,结果自己也进了班房。近日,苍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包某等人以诬告陷害罪提起公诉。
包小星是包某之子,曾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判处无期徒刑。2008年7月,包父前往探监,包小星说自己曾向监狱部门提供阿飞、阿强等人抢劫在逃的线索,但这些人都还没被抓到,若抓到的话自己就是立功了,便有减刑可能。
这次探监回来,包父就一直寻思着,怎么才能帮助自己的儿子“立功”呢?这时,他闪过一个念头:设计一个案件,让涉案人的绰号分别为“阿飞”、“阿强”、“阿勇”不就可以了吗?
包某找刚刑满出狱的余某帮忙,谈及想帮助儿子立功的事情,余某答应帮这个忙。两人商量要搞就搞个大的,制造一起“抢劫三轮车夫案”,先由余某找人去抢劫三轮车夫,再把参与抢劫的其他人向派出所举报。两人都认为此举甚妙。
余某先找到绰号为“阿飞”、“阿强”的男子(另案处理),开始实施抢劫计划——佯装乘客乘坐三轮车,行至一造船厂旁的公路时实施抢劫,抢走了一只手机和现金164元人民币。
接着,余某又将“阿强”带到一宾馆住宿,然后由包某向舟巴舟曹镇派出所报案将“阿强”抓获。
据“阿强”交代,警方抓获了余某。知道事情败露,包某主动向苍南警方投案自首,交代了设计诬告陷害他人的事实。
苍南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余某、包某等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应当以诬告陷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