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2日讯
河南籍的三轮车工朱师傅在参与街头群众集体制止一起盗窃犯罪的正义行动后,遭一伙凶狠的歹徒报复伤害。案发后,这伙歹徒已被依法严惩,但究竟是哪几名持刀歹徒在乱打乱砍中对朱师傅造成了直接的伤害却一直无法查实。镇海法院昨天公布了审判结果——朱师傅遭受伤害应得的赔偿由这个犯罪团伙的所有成员共同承担。
朱师傅在镇海骆驼做三轮车运输生意,去年上半年的某一天,他把三轮车停在一家超市门口,突然听到“有人偷电瓶”的喊叫,循声望去,只见一名妇女正在追一个十六七岁的小伙子。那小伙子一边猛逃着一边大声呼喊同伙,并准备蹿上摩托车逃走。朱师傅和另外几名三轮车工立即用三轮车做路障挡住了他们的去路,朱师傅还冲上去抓住了其中一辆摩托车的把手。不料,摩托车上的男青年和逃跑的少年竟从车上拿出几把砍刀,对拦截他们的人群挥舞起来,朱师傅只得松手躲闪,这伙人则乘机逃脱。
当天临近中午,超市门口突然来了一辆面包车,车上跳下八九个拿着砍刀、榔头的年轻人,气势汹汹地找刚才追截围堵偷电瓶小贼的妇女与三轮车工要来报复。他们盯住了朱师傅,对着他的三轮车乱砍。朱师傅见势不妙,赶紧躲避,但因寡不敌众,身上被砍中数刀,摔倒在地,这伙歹徒随即逃离现场。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很快查明了以魏某等人为首的盗窃团伙街头行凶的犯罪事实。去年下半年,经镇海法院审判,魏某等人被追究抢劫罪、寻衅滋事罪刑事责任,分别被判处5年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朱师傅的伤势被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后,他在镇海法院对魏某等人提起人身损害索赔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合计4万余元。但是,法院在审理朱师傅的索赔案件时发现,朱师傅遭遇歹徒报复伤害时现场很混乱,目击证人和几名罪犯的证词出现多处矛盾,难以认定砍伤朱师傅的直接责任人究竟是哪一人或哪几人。这是否意味着的朱师傅的索赔难以落实呢?法院对案件进行了深入评议。法律上有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镇海法院就提出,现有证据虽然难以认定导致朱师傅残疾的右肩伤为何人所为,但是这个盗窃团伙为对街头制止犯罪的群众进行报复,经事先预谋以刀砍人,事后就必须对朱师傅所受伤害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镇海法院据此判决魏某等人共同赔偿朱师傅各项损失4万余元,并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宣判后表示,对见义勇为群众的合法权益给予切实有力的法律保障,这是司法正义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