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8日讯 6月17日,记者从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获悉,2009年度嘉兴市本级企业职工缴费工资基数已上调至月人均1529.61元,企业职工社保待遇将进一步提高。
企业申报缴费基数“向上看齐”
根据规定,企业职工缴费基数实行按年申报制度,按照职工上年度的个人收入,由单位申报确定,社保部门根据企业申报工资基数在5月份进行集中调整。
据了解,此次上调后的2009年度月人均缴费基数,比2008年度1422.02元的月人均缴费基数增长了107.59元,增幅达7%,而同期全省增幅为5%。对此,嘉兴市社保局南湖分局相关负责人分析认为,嘉兴市企业的经济状况要好于全省平均水平。
尽管2009年度嘉兴市本级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工资缴费基数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这一数字只是全省在岗职工月人均缴费基数2159元的70.85%,与全省平均水平仍有较大差距。
不过,嘉兴市社保局南湖分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嘉兴市本级企业申报的职工缴费基数已在逐步“向上看齐”,积极意义明显。据市社保部门统计,从5月份嘉兴市本级企业申报的2009年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看,按最低缴费基数1296元(以200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159元的60%确定)缴费的人数为16.62万人,占当期在保人数的74%。而去年按照最低缴费工资基数申报的人数为19.44万,占同期在保人数的近90%,2009年按最低缴费工资基数申报的人数比2008年减少2.82万人,降幅达19.64%。这意味着有更多的企业正在逐渐按“更高标准”为职工申报社保缴费基数。
职工社保待遇随缴费基数同步提高
缴费工资基数直接关系到职工的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等待遇。据测算,缴费基数上调至1529.61元后,若按现有企业在保人数计算,市本级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部分以后每年大约可增收2300万元。
每年增收的2300万元如何惠及广大企业职工?嘉兴市社保局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若嘉兴市本级企业以最低缴费基数1296元申报,职工剖腹产105天产假,获得的生育保险待遇为1296元/30×105+4000元=8536元;而以上调以后的1529.61元申报,职工获得的生育保险待遇为1529.61元/30×105+4000元=9353.64元,光生育保险这一项前后就相差817.64元。其他几项社会保险亦将随企业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的上调而相应提高。
随着企业职工缴费工资基数逐年增长,为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嘉兴市社保部门呼吁,企业应如实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基数,根据社保法规相关规定,瞒报、虚报的企业将被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