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道歉表示事情令人痛心”!此语说的不恰当了!没有出现重大的死亡事件怎么能用“痛心”二字?要是出现重大的死亡事件区长该用什么词??此事故是可以用时间和人力,且不需要经费来补救的(据了解工作人员抽来做都是义务劳动的),应该用“令人遗憾”较为恰当。呵呵!
处分的是贴标签的同志吧!不会是教研员吧!新闻稿估计有误!
该处分的的不是教研员!是相关领导责任人!
冲冠一怒为容颜?
冲冠一怒为容颜???
不是品质的问题,也没造成严重的后果,我觉得对一位同志不能采用这样的处罚方式。群众有意见,我们的工作当然就要改进,不包庇,不纵容,但也要宽容,切不可为了领导自己的面子而冲冠一怒!
千万别拿干活的人当出气桶啊……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批评教育就行了
要吓死人的
究竟怎么回事情呢?教研员冤枉吧?说说细节
为姜军区长这种坦诚的态度叫好
政府就该勇于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