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16岁的小余又重返校园。今年3月,小余因与他人密谋,强行劫走路人500余元而以抢劫罪被移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案件时积极和小余的家长及其所在学校沟通交流,牵头联系区公安、法院、学校等单位,共同商讨落实对小余的帮教措施。案件审理时,区法院考虑对小余的犯罪行为适用缓刑。小余及其家长感激地表示,要好好把握来之不易的改过机会。这是今年区检察院积极打造未成年人诉前、诉中、诉后教育体系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未成年人诉前、诉中、诉后教育体系是区检察院本着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的原则而实施的。其内容包括诉前告知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发落、减刑情节的法律规定,让其认识到所犯错误的社会危害性;诉中对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庭教育,分析其犯罪的根源和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诉后以“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小组”为载体,通过定期回访考察、了解情况,特别对于未被羁押的未成年犯,通过和学校等沟通联系,帮助他们重返校园。
在这一教育体制的帮助下,今年已有10名被判处免刑或者缓刑的未成年犯通过帮教回归了学校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