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7月13日电(孙益龙、邹宁浩、岳德亮)7月10日在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鹏城10幢2号二楼KTV发生火灾,消防部门经调查得知火灾为该场所负责人点蚊香不慎引发。
记者13日了解到,义乌市公安机关已经对此火灾事故责任人朴某进行了依法拘留12天的处理。
据消防部门介绍,发生火灾的为二楼KTV,且在3楼至5楼有大量人员被困,消防官兵迅速组织全力救人,同时控制火势。在消防队员与稠江派出所民警的奋力抢救下,楼内18名被困人员被成功救出,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之后在火灾调查中得知,该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约为30万元至50万元,火灾过火面积约90平方米。
经查,发生火灾的KTV包厢设在民用住宅楼,起火单位老板6月28日从他人处接手该店,未办理消防审批手续。7月4日、5日当地街道在检查时发现该KTV不符合消防要求,要求其停止营业,并采取了断电措施,但该场所负责人擅自进入休息并在点蚊香时不慎引发了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