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7日讯
凤起花鸟城谢老板养的大花猫昨天成了“大明星”,一拨拨记者围着它摄像拍照,很多商户甚至放下生意过来围观。
起初大家以为这只大花猫特别珍贵,一打听才知道原来它上个月把一位逛花鸟城的顾客咬伤了,不但惊动了派出所,昨天还闹上了法庭。
被咬伤的顾客姓刘,今年32岁。刘先生说,6月7日中午,他和朋友逛花鸟城,路过谢老板的水族馆。在掏零钱时,不小心把一枚硬币掉在了地上。当刘先生蹲下去捡钱时,在一旁打瞌睡的大花猫突然向他扑来,并咬伤了他的左手。
“我回过头看到猫跑开了。”刘先生的朋友在法庭上作证时说,当时她背对着刘先生,听到刘先生的叫声后,看到他的左手流血不止。
派出所接警后对此事曾作过多次协调,但双方一直无法达成一致。
猫主人谢老板并不否认猫是自己养的,但他说养猫是为了抓老鼠,因为水族馆里的鱼饲料招来了不少老鼠。“猫是比较温顺的动物,从来不主动咬人,除非有人招惹它。”谢老板说。
“是刘先生挑逗猫并打猫的头才惹火猫的。”谢老板店里的一名伙计说,他看到刘先生拍打猫的头至少有5分钟。
“大花猫生活很有规律。”伙计说,大花猫每天都躺在水族馆门口的鱼缸旁睡觉,已经在店里养了4年多了,从来没咬过人。谢老板水族馆旁的两个店老板也证实,当时刘先生确实是玩猫才导致被咬伤的。
“即使刘先生逗猫也只是一般过失。”刘先生的代理律师说,作为市场经营户,谢老板随意将其饲养的猫放在市场通道上,未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看管义务,最终导致猫咬伤人事件,谢老板理应承担责任,应赔偿刘先生注射狂犬病疫苗和误工费总计1061.7元。
谢老板则坚持说,大花猫是不需要关在笼子里的,也不需要人看管,只要不去打它,它是不会随便攻击人的。
“家猫有什么脾气?”法官向原被告双方都问了这个问题,刘先生和谢老板都无言以对。
江干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双方对猫咬人一事各有一半责任。由于刘先生无法提交主张756元误工费的证据,双方最后各让一步,谢老板赔偿了刘先生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