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浙江省公安厅近日批准舟山市成为全省3个首批开展跨县区户籍地就近申请出入境证件工作的地市之一。从8月1日起,本市居民申请出国出境或在我市企业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申请赴港澳商务,可就近在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或各县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窗口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这将为需要办理出国出境手续的市民提供方便。
以往居民办理出国出境证件必须到户籍所在县区公安局,赴港澳商务必须到企业单位所在县区公安局办理。按照新规定,凡舟山市户籍的居民,申请普通护照、赴港澳证件及签注、赴台证件及签注的;凡舟山注册登记企业中正式职工申请赴港澳商务的,均可在市公安局及各县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窗口就近办理。
据介绍,可就近办理的具体业务包括普通护照首次申领、换发申请、补发申请、失效重领和变更加注;因探亲、商务、团队旅游、其他逗留事由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因私事前往台湾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以及由国务院台办审批同意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除以上业务可就近办理外,仍有以下四项业务需要直接前往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由国务院台办审批同意,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内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因国籍冲突和港澳台居民在内地遗失证件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涉外收养儿童申请办理普通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