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1日讯
今天上午,涉案金额高达583亿元、由公安部督办的浙江世纪黄金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勇等人非法经营黄金期货案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张勇构成非法经营罪、抽逃出资罪,王剑平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单位浙江世纪黄金制品有限公司构成非法经营罪。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浙江世纪黄金公司在法定代表人张勇的决策下,从2005年7月开始非法经营黄金期货。张勇指使公司员工王剑平设计开发了网上黄金期货交易系统,并通过大力宣传,招揽大批来自全国各地的客户炒黄金期货。炒金业务均通过公司网络系统进行,与国际黄金市场并不接轨,只是大致上按照国际即时金价的浮动报价,供客户进行参考。客户通过买进或者卖出与公司进行交易,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同时充当买方和卖方,并按每笔交易向客户收取“网络使用费”和“仓储费”。交易的主要特征为标准化合约、定金放大、当日结算、强行平仓等,在交易中并不交割黄金实物,定金放大最高为50倍,即用2%的定金可以购买100%的黄金合约。至2008年6月案发前,浙江世纪黄金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上共存在客户1217个,共产生交易176579笔,公司共向客户收取黄金交易定金2.75亿余元,放大后交易金额总数达583亿余元。根据查获的帐户统计,该公司从非法黄金期货业务中至少获利1.1亿余元。
检察机关还指控,浙江世纪黄金公司还非法经营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推出理财计划,签订协议,共向181名客户收取2000余万元资金,并将上述资金以公司的名义投入黄金市场炒金。此外,浙江世纪黄金公司系张勇借资注册,在通过验资,取得工商登记后张勇即将注册资金1000万元全部抽逃。
尽管控辩双方此前已经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和展示,但是今天的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依然辩论十分激烈。张勇、王剑平虽对起诉书描述的事实没有异议,但认为世纪黄金公司都是黄金现货交易,都是合法的。3名辩护律师也都作无罪辩护。上城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田涛和另一公诉人田晶出示了大量的书证和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予以回击。浙江省检察院公诉一处专门组织全省部分检察院对此案进行庭审观摩。
至下午15点25分,庭审结束,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