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相互看了几眼发生口角最后伤人致死;因一句话而引出纠纷,抡起铁耙致人重伤。这两天,洪合镇接连发生两起故意伤害案件,当事人均是因小事而大动干戈。
8月11日,伤人致死的19岁湖南人胡某在桐乡濮院一旅馆内被秀洲警方抓获。说起伤人的缘由,竟是因为与受害人对了几眼感觉不顺眼。8月8日晚9时许,胡某与同乡唐某、罗某等3人在洪合镇经过一十字路口时,见到一名男青年盯着自己。“看什么看!”胡某吼道。男青年一听胡某的口气,也厉声说道:“你们给我过来!”过了几天,胡某、罗某等人再次遇到那个男青年邹某。和邹某在一起的还有七八个人。“那天就是你在乱吼?”七八个人中的一人问道。“是,你想做什么?”罗某说。“想打架啊。”那人说。“行啊!”罗某“应战”,并让胡某喊唐某出来支援。胡某通知唐某后返回来,却被对方用砖头砸中。怒火中烧的胡某拔出裤子口袋里的弹簧刀冲过去一阵乱捅,其中一刀刺在邹某左大腿股动脉上,邹某因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8月11日到次日,租住于良三村的41岁江西人黄某与亲戚发生纠纷,自己被砍了三刀,而他则抡起六齿铁耙将一人打成重伤。据黄某交代,引来如此惨斗的原因仅为亲戚一句轻视他的话。
因为一些小事如此大动干戈实在不应该,如果每个人都能对周围的人和善一点、谦让一点,那么社会就会变得更加和谐、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