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一帆 绘
浙江在线08月23日讯
结婚10年没有“喜”讯,村民老俞3年前抱养了一个被弃的男婴。没想到,今年老婆居然怀孕了。
老俞夫妻对这个“福报”可真是喜忧参半啊:养了3年的孩子舍不得,亲生的宝贝孩子更不能不生。可是按法律按政策,他们都知道,只能有一个。
而事实是,为了想上户口,老俞之前给弃婴办了假出生证。
为了给抱养的孩子上学
老俞办了假出生证
杭州桐庐县江南镇的村民老俞今年40岁,婚后一直没有小孩。
2006年6月中旬的一天,他赶早去上班,结果在单位门口发现了一个被丢弃的男婴。
在办理收养手续时,他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夫妻共同收养的,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当时老俞的妻子才26岁,不符合条件。老俞决定先把孩子养着再说,就一直没去办手续也没报户口。
今年,这个3岁的孩子该上幼儿园了,要上幼儿园就得有户口。
7月初,眼看报名的时间越来越近,老俞想了半天也没辙,最后他拨通了办假证的电话。就这样老俞花了500元,给抱养的儿子办了一张“出生证”。
10年不孕的老婆有喜
假证终于露了马脚
“出生证”刚办下来没几天,意外事情发生了。老俞10年怀不上孩子的老婆竟然有喜了。
纸包不住火,俞妻怀孕的消息还是被大伙儿知道了,3岁孩子的“出生证”也露了马脚。8月初,桐庐警方专程到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鉴定这本《出生医学证明》。
医院妇产科的王护士拿到这本假证一看,忍不住“扑哧”一笑:“体重3100克,身长56厘米?这造假的也太不专业了!身长达到56厘米的话,一般情况体重至少是3500克啊。”假证的漏洞多了,落款的助产士“章勤”查无此人,出生证的编号也不对,盖的专用章也是伪造的。
老俞被行政拘留
弃婴有了领养人
老俞使用伪造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清楚了,他的第一胎亲生孩子也保住了“身份”。这个弃婴的去向就成了大家都在考虑的问题。
看着自己养了3年的儿子,老俞舍不得分开啊,但事情的解决又得合理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还必须是“无子女”,所谓“无子女”就是指收养人没有亲生子女。大家一起帮老俞张罗了10多天,他终于找到了一位符合条件的亲戚帮助领养这个孩子。
8月21日,桐庐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老俞执行了行政拘留,并收缴了伪造的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出生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