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和主题口号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国家体育总局主办,浙江省人民政府承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将于2011年10月在浙江举行,主会场在杭州。第八届全国残运会的总体目标是“传承残奥理念、弘扬浙江精神、实现文明共享、争创全国一流”。现特向全国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本届残运会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和主题口号。
一、作品内容
1.会徽。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残疾人运动的特点,图案简洁、明了、大方,突出“第八届”、“2011”、“浙江”三大主题要素。
2.会歌。主题鲜明、健康向上,曲调优美、易于传唱,体现残疾人自强不息、乐观向上和浙江地域特色的人文精神。
3.吉祥物。形象活泼可爱、造型简洁,名字亲切生动、易于传播。
4.宣传画。反映平等、参与、自强、共进的残疾人运动主题,体现以创业创新为核心的浙江精神。可设计会徽的嵌入位置。
5.主题口号。简洁明快、响亮有力、易记上口,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体现时代特征和浙江特色。
二、具体要求
1.风格、形式不限,必须是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展出。如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自负。
2.会徽、吉祥物要有A4彩稿、墨稿,并装裱在黑卡纸上各一份,各附创意说明一份。会徽、吉祥物纸幅不大于150×270毫米;会歌要有简谱稿(含歌词)一份、CD光盘一份,注明词、曲作者和演唱者姓名;宣传画纸幅不大于787×l092毫米,一组5幅,每幅附创意说明一份;主题口号原则上不超过十个字,一句为一件作品。以上作品均需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隐去应征者身份信息。
3.应征作品需提供作者资料一份,具体包括:姓名、地址、邮编、联系方法、个人简介和有效证件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供资质证明。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4.所有入围作品的版权、使用权(包括衍生使用权)归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有关机构所有,作者享有作品署名权。
三、评审办法
浙江省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筹委会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委员会初评基础上,将入围作品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然后推荐上报筹委会。筹委会审定后,上报主办单位确认并公布。
四、奖金设置
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主题口号设选中奖各一名:会徽奖金3万元,会歌奖金5万元,吉祥物奖金5万元,宣传画(一组5幅)奖金5万元,主题口号奖金5万元。每项另设入围奖各5名,每名奖金2千元(以上奖金均含个人所得税)。
应征作品请于2010年2月底前(以邮戳为准)寄至浙江省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筹委会新闻宣传部,信封上请注明应征作品并标明类别。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68号
邮编:310013
咨询电话:(0571)89715050 89715051 89715054(传真)
电子邮箱:bchxcb@sina.com
相关网址:
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j.gov.cn
浙江省残联网站www.zjcl.com.cn
浙江省体育局网www.zjsports.gov.cn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www.zjol.com.cn
浙江省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筹委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著作权相关事项:
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会徵、会歌、吉祥物、宣传画、主题口号等作品是受浙江省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筹委会委托创作设计的作品。受托人应当根据浙江省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筹委会作品要求设计。入选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浙江省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筹委会所有,作品的著作权人为浙江省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筹委会。受托人不享有作品的著作权。作品的著作权人有权通过适当方式公布作品设计始创者的姓名,并根据征集启事的规定对入选作品和最终选定作品的设计者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