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宁波银行公告称,将定向发行不超过4.5亿股新股,募集资金不超过50亿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全部用以补充资本金。同时,该行也将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无担保商业银行金融债券。
公告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等五家原股东。本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1.63元/股。
此次定向增发是宁波银行2004年以来第四次增资扩股。宁波银行表示,截至2009年6月30日,公司资本充足率达到12.84%,符合银行业监管要求。但为应对国际经济走势不明朗的局面和国内经济的快速变化,满足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和资产规模扩张的资金需求,并适应中国银监会日趋严格的监管要求,有必要进一步提高资本充足率。
2009年下半年以来,在异常复杂的国际国内金融环境下,中国银监会对商业银行资本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在业务准入、规模扩张、机构设立等方面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实际上,面对资本硬约束,上市城商行的压力远小于股份制银行,这一点甚至成为城商行股被券商机构看好的一个重要原因。
根据3家上市城商行中报,截至2009年6月末,北京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6.12%,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3.48%;南京银行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5.20%和13.31%;宁波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2.84%,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1.56%。
有分析师指出,资本监管的加强将会制约部分资本充足率不足或勉强达标的商业银行的扩张,但是对于资本金充足的城商行,无疑相对增强了其扩张能力和竞争优势。
宁波银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目前,宁波市财政局和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共持有该行17.96%的股份,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持有10.00%的股份,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7.16%的股份。
12日,雅戈尔集团也发布公告表示,拟参与宁波银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同意认购不超过7100万股股份。
此外,上述公司认购的新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且宁波银行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亦不会出现实际控制人,公司股权不会发生变化。(据青年时报讯 记者 李静 通讯员 周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