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口计生委、杭州市卫生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出台新政策:2010年1月1日起,杭州市区的外来困难孕产妇住院生孩子,可获700元补助。
这项试行的新政策规定:凡居住在杭州市区6个月以上的,符合生育政策、收入较低、不享受农民工医保的外来人口孕产妇,均可享受分娩补助。
需说明的是,“杭州市区”,即不包括萧山区、余杭区;“在杭居住6个月以上”,是以《临时居住证》或《居住证》《暂住证》登记时间为准。
补助项目包括——
3次产前免费检查和平产住院分娩,总费用1500元,其中产前免费检查费用150元,住院分娩费用1350元。这1500元中,外来人口孕产妇自负800元,市、区两级财政补助700元。
补助办法——
外来妇女发现怀孕后,可凭《临时居住证》或《居住证》《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准生证》或有关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居住证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外来人口孕产妇产前免费检查和住院分娩补助手续。
手续办完后,到指定的医院做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
此外,当产前检查发现孕产妇有妊娠合并症、并发症或产时可能出现异常者,将按照《杭州市高危妊娠管理实施细则》管理、转诊和救治。孕产妇可凭《外来困难人口孕产妇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卡》,由各助产服务单位减免550元的费用,其余部分由孕产妇自负。
记者 张姝 通讯员 陈丽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