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6日讯
“望花东区某室有人抢劫。”2009年9月25日上午8点40分,浙江绍兴越城警方接到一个报警电话。
三分钟后,警方又接到一个很奇怪的报警电话:“我正在市区望花小区内抢劫,你们警方来带我走吧。”
警方立即赶到事发现场,将报警的小董带回派出所继续审查。
年仅18岁的小董一脸稚气,他满脸悔意地告诉民警:爸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我跟着爸爸生活,最近,爸爸也不管我,我找不到工作,没法养活自己,所以想到监狱里去改造一下,也好混口饭吃。
“我不是真的要伤害别人。”他强调。
警方考虑到董某刚满18周岁,其抢劫目的是想增加社会经验和继续生存下去,于是遂以情节轻微将其教育释放。
事后,警方通过对受害人的再次询问和对周围群众的调查,发现事情并没有像小董自己说的那么简单,而是已经涉嫌抢劫罪。
于是,警方于9月29日在绍兴王坛镇小董家中将其再次抓获。
这次,小董交代了自己真实的作案过程:
9月25日早上,我因为身上没有钱了,就想去抢点钱用用。
我小时候在望花小区住过,对那个小区比较熟悉,我知道那里住的都是些老年人,比较容易下手,所以,我带上一把水果刀就去了那里。
到了望花小区,我随便选了一幢楼上去,从顶楼往下走,挨个敲门,到了二楼时,我敲了西边的那户人家,有个老太太来开门,我一边问她“王老师在不在”,一边向房内张望是否还有其他人。
老太太疑惑地看了我几眼,说“家里根本就没有王老师”,跟着就想关门。
我见势就使劲把门推开想进去,还去抓老太太的手,想把她推入房内,可她拼命挣扎,还挣脱了我,大声喊着“救命”跑下了楼去。
见老太太已经跑下楼,我心想自己肯定跑不了了,下去的话,还会被楼下的群众打一顿的。我拼命想,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自己脱身。
最后,我拨打了110,然后又编了那一段话。
说着,小董低下了头。
昨天,犯罪嫌疑人小董因涉嫌抢劫罪被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