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1日讯
5名中专生经常晃悠在学校教室和学生寝室周围,看到正在充电的手机即占为己有。记者昨从金东区检察院获悉,涉嫌盗窃罪的吕某等5人被提起公诉。
吕某等5人来自金华各县(市、区),是市区某中专学生,去年案发时即将毕业。在学校,他们发现一个现象,很多同学把手机放在教室里充电,有时教室空无一人,手机依然留在教室。
于是,5个人瞄上了这些“孤独”的手机。他们经常性地单独或一起在学校教室转悠,发现没人的教室就进去“侦察”一番,只要有手机或小灵通正在充电,拿上便走。有时,他们还在学生寝室附近转悠,偶也能得手一两部手机。对自己的同班同学,吕某等人也不放过,有时趁着全班同学去上体育课之机,折返教室“牵”走充电手机。
2006年10月~2008年9月两年间,5个人合计盗得手机20部、小灵通17部。其中,吕某盗窃10次,涉案金额6218元;范某盗窃15次,涉案金额7438元;何某盗窃6次,涉案金额4118元;项某盗窃8次,涉案金额3475元;楼某盗窃7次,涉案金额2858元。他们将偷来的手机和小灵通卖给市区手机回购点,然后将钱平分。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本案的发生一定程度上是因为盗窃物品得手太容易。其中一次,吕某和范某两人在同一教室同时偷得两部手机和两只小灵通,不费吹灰之力。
据金华晚报 作者 周轩 麻美兰 范建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