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2日讯
养育了十来年的儿子,并不是自己亲生的,丈夫一怒之下把前妻告上了法庭。昨天,记者从象山法院了解到,妻子李某返还赵某抚育费3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1991,赵某与李某相识,第二年,两人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后的生活很幸福,不久两人有了一个儿子。
2001年,因为性格不合,夫妻离了婚,儿子归赵某抚养,抚养费由他自己一个人承担。
赵某是个渔民,经常出去捕鱼。为了更好地照顾儿子,在儿子上五年级时,把他送到前妻李某处抚养。
可随着儿子的长大,赵某发现孩子越来越不像自己,村里背后也有人开玩笑。一次,他发现儿子的血型居然与自己不一样,心里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赵某偷偷带着儿子去了司法物证鉴定中心,进行DNA亲子鉴定。
鉴定结果让他很崩溃:养了十来年的儿子不是亲生的。
一怒之下,他把前妻告上了法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某的前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隐瞒了儿子不是丈夫亲生儿子的事实,赵某对非亲生子不享有亲权,没有抚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