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4日下午,我县召开会议对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分配量核定进行部署。副县长沈国强出席会议。
本次主要污染物排污核定的对象为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有主要污染物产生并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的工业企业,或者已获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建设项目,要求“十一五”期间全县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比2005年削减15.3%和15%。
会议要求各排污单位,确认排污权分配量,承担污染减排任务,以鼓励减排,提高排污权使用绩效,促进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排污单位申报工作将于本月底完成,并与11月中旬前完成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