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8日讯
上月30日,文成县实行重点工程问责制后的首批工程——泗溪河整治“三大工程”如期完工。相关单位负责人表示,工程预算不仅没有超标,还略有节余。这与以往工程建设中普遍存在的“超预算、超工期”现象形成鲜明对比。
今年上半年,文成县审计局对该县去年开展的国家建设项目进行抽样调查、审计,发现“结算超预算、工期超合同”的现象十分突出。在抽样调查的13个建设项目中,资金结算全部超支,共追加投资额1672万元,平均增幅约26%。同时,半数工程施工工期超过合同工期一倍以上,最长的竟达9倍之多。
其实,文成县于两年前就开始实施公开承诺等相关监督机制,要求重点工程责任单位的主管领导在公众媒体上承诺工程期限,以利群众监督工程进度,推进项目建设。然而,由于没有出台相应的问责机制,官员们的承诺依然是空头支票。每当出现工期拖延、预算超支等情况时,政策处理困难、工程设计存在缺陷等等“客观因素”就成了推诿责任的绝佳借口。
痛定思痛。6月18日,文成县由县委书记吴开锋牵头,以泗溪河治理四期、五期以及56省道文成县城段绿化景观改造等三大群众最为关心的民生工程试行问责制,要求相关建设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立下“军令状”:如果不能在国庆前完工,就得接受免职处分。
“这让我们感到非常大的压力。”负责泗溪河治理四期工程的环保局副局长刘俊峰坦言。在过去的3个月里,他除了应付日常工作之外,所有时间都泡在了工地。只要施工队没休息,他就不敢回家。
同样感到疲惫的还有水利局局长金光宇。在工程最为繁忙的8月,不仅他自己在骄阳下被活活晒脱了一层皮,其古稀老父也因忧心儿子仕途而天天跑到工地转悠。
这种积极的工作态度切实推进了工程进度。“以前碰到问题时,监督人员不在场,施工队就会消极怠工。而现在,我们能解决的尽量当场解决;否则就组织施工队到下一工段继续工作,防止浪费时间。”刘俊峰说。
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计划推进建设进度,使工程避免因超期产生额外的管理费用。而对预、决算的严加把关,也压缩了部分不必要的开支。工程建设费用超支问题由此得到有效控制。
如今,三大工程已保质保量、准时准点地完工,再不用“客观因素”出来遮羞。文成县则进一步明确了重点工程问责制:凡出现工程停工30天以上、实际投资超概算10%等七种情况的,相关责任单位的主管领导就得小心“乌纱帽”了。
●记者手记
“客观因素”和群众利益
工程进度不关自身痛痒,就能借“客观因素”,一拖再拖,;一旦与“乌纱”挂钩,则事事亲力亲为,进度至上。从消极面上看,文成县泗溪河整治“三大工程”的如期完工,却恰恰反映了当前各地的工程建设中,一些领导干部对于群众利益的懈怠。
干部虽号“公仆”,但要求每一个干部都自发自觉地将群众利益捧在头顶,像“三大工程”的责任官员一样没日没夜地为推进工程进度而奋斗不息,并不现实。由于人类本身的惰性使然,不少干部别说加班加点,就连在职责范围内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都有些勉强。对此,仅仅依靠引导、教育难见速效,建立健全责任监督体制才能鞭策官员。文成县的问责机制正是一例。
通过问责,该县把事关群众利益的各项重点工程和关乎官员利益的“乌纱帽”挂上了钩,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在免职的巨大压力下,责任官员们的主观能动性被调动了起来,即使面对以往重如泰山的种种“客观因素”也无往不力了。于是,机制倒逼着官员,官员管理着施工,建设服务了群众。而当工程保质保量、准时准点地完工后,群众高兴了,官员的仕途自然也就顺了。
以此类推,我们的政府依然需要继续健全各项管理机制,以保证公务人员与群众利益的一致,让“为人民服务”有口及心。
据温州日报王晟杨世朋夏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