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5日讯
一次次享受豪华的免费旅游,最终使嵊州市原环保局局长王某“游”进了监狱。
2006年“五一”假日前夕,王局长的办公室里来了一个老板,他姓金,开了一家大公司。金老板热情邀请王局长一家去港澳旅游,费用由他负责。
王局长答应了,他还邀请了嵊州一个房地产老板同去。
2006年5月1日至5月5日,两家共5人参加了新昌天马旅行社组织的港澳游旅行团。
回来后,金老板依照每人3600元标准向旅行社支付团费1.8万元,加上双方的其他业务往来费用6100元,总共2.41万元。
之后,王局长及家人又多次在金老板的安排下去境外旅游。
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金老板的慷慨是有目的的,他需要王局长的“关照”。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5月至2008年12月间,王某利用职务便利,在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申报等方面为金某的公司提供关照和帮助,非法接受金某为其支付游团费10800元,分多次非法收受金某送的财物共计近10万元。
近日,嵊州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计人民币7万元。本报通讯员嵊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