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3日讯(窦怀栋) “你们厂里的灭火器已到期,要重新充装了,我是‘消防指定单位’…”昨日上午,苍南县龙港镇威龙纺织厂来了两名身着迷彩服的“消防警官”,在对厂里灭火器进行简单检查后,要求将厂里60个灭火器全部重新充气。在与厂里管理人员沟通后,同意分两次进行充装。30个灭火器被“消防警官”取走,只留下一张名片。
昨天下午,威龙纺织厂又来了两名开“警车”的“消防警官”,对厂内消防设施巡查了一遍,并告诫该厂管理人员要加强消防设施维护和日常检查,并提出厂内灭火器配备不足,要求再配50只灭火器,并从“警车”上取下灭火器,当场开出收据。
“当时我就觉得事情有点蹊跷,一天来两次“消防警官”,一个要求充装,一个要求重新购买,口气还非常生硬。我就故意找了借口,说购买灭火器也经理签字同意的,而经理恰巧出差不在…”该厂管理人员说。
“当时两名‘警官’见我推辞,便说‘如果不购买灭火器,那我们就要给予你3万元罚款…’”。经过恳求,一名“警官”同意将灭火器先放在厂里,并要求把钱汇入指定账户。
23日上午,苍南消防大队接到举报后,立即会同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对这两个“李鬼”进行查处。首先按照名片地址找到“消防指定单位”苍南县安安消防器材经营部,该经营部只有一张桌子和几个灭火器摆在墙边,检查组人员没有“打草惊蛇”,离开了经营部。经多方询问和排查得知,该经营部灭火器材加工点私设在龙港镇湖前办事处农村一老房子里。
检查组便立即赶往加工点,该加工点设的非常隐蔽,在小河旁一个简易的小屋内发现有100多袋灭火器充装粉、一个充气钢瓶及灭火器材配件等,没有人在里面。据村民介绍,加工点白天是空的,人都是晚上过来加工。联合执法人员通过电话与经营部经理周维军联系,刚开始能打通,周维军在得知让他到加工点来时,手机就不能接通了。执法人员依法对充装器材进行了扣留,并将该起案件移交到龙港公安分局办理。
下一步,苍南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消防大队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消防产品专项排查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