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切实加强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处置突发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能力。近日,我市成功举行了2009年平湖市IV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演示)。市药品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领导及我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代表等参加了本次活动。
据了解,按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四级。其中,一般事故(Ⅳ级)是指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发生人数在10人以上、20人以下,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的事故。演练活动中,在场人员学习了《平湖市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并通过多媒体形式现场演示并解说了平湖市IV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方案,重点演示一起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与报告、先期处置、预案启动准备、启动预案、分级响应、响应终止等应急处置流程。